2010年2月16日 星期二

教宗本篤十六世2010年四旬期期文告 - "天主的正義藉著對基督的信德已顯示出來"


教宗本篤十六世
二零一零年四旬期文告
「天主的正義藉著對基督的信德已顯示出來」
(羅3:21-22
親愛的兄弟姊妹們:
在每年的四旬期時份,教會邀請我們在福音教導的光照下誠懇地檢討我們的生活。今年,就以保祿的證言作開始:天主的正義藉著對基督的信德已顯示出來」(參見羅3:21-22),我想向你們在寬闊的主題──正義下,提出一些反思。
正義:給予每個人他所擁有的dare cuique suum
首先,我想推敲一下「正義」一詞的意思。根據第三世紀羅馬法學家阿爾比安(Ulpian)的名言,這詞一般的用意是指「給予每個人他所應得的」。然而,事實上,這經典定義卻未能具體指出何謂「應得的」。法律並不能保證人最需要的。為把生命活得完滿,人需要一些更親密的事物,它只能像禮物般給予:我們可以說,人賴以生存的那份愛,只有天主才能給予,因為是祂以自己的肖像和模樣創造了人類。物質財富當然是有用、且是必需的──終究耶穌本人也曾著緊地治好病人、飽養那跟隨祂的群眾並確實地責斥人們的冷漠;就是這份冷漠使今天數以億計的人因缺乏食物、食水和藥物而喪失生命──然而,「分配」正義未能使人完整的獲享他所「應得的」。就如人需要餅,但同樣地他更需要天主。聖奧斯定這樣寫道:若「正義就是給予每人所『應得的』的德行,那麼,當人離開了真神天主之後,人的正義還在哪裏?」(天主之城,XIX21)。
甚麼是不義的成因?
聖史馬爾谷在他的福音中在有關潔與不潔的辯論中,加插了以下耶穌的話:「不是從人外面進入他內的,能污穢人,而是從人裏面出來的,才污穢人。凡從人裏面出來的,那才使人污穢,因為從裏面,從人心裏出來的是些惡念」(谷7:15, 20-21)。除了有關食物的問題外,我們可以察覺到法利塞人的反應正是存於每個人心中的誘惑:把邪惡的來源置於人心之外。許多當代的意識形態,打從心底都有這項假設:由於不義來自「外面」,那麼,為使正義得以伸張,只要把那些能成就不義的成因移除就足夠了。耶穌卻警告:這種思想是天真而短視的。不義,即邪惡之果,並不單單來自外部因素;它的源頭就在人心,在其內隱含著與邪惡神秘地合作的種子。縱然苦澀,聖詠作者也這樣確認:「是的,我自出世便染上了罪惡,我的母親在罪惡中懷孕了我」(詠51:7)。事實上,人被一份強烈的影響所削弱,這影響傷害了人與別人一同進入共融的能力。人會自由地與人分享,這是與生俱來的,但他發現在他內有一股奇怪的力量,像地心吸力般使他轉向自我,並確信自己優於別人、與別人唱反調:這就是自我主義(egoism),是原罪的惡果。亞當和厄娃,被撒旦的謊言所引誘,摘下了禁果,違反了天主的命令,以懷疑和競爭的邏輯來取代在愛中信任的邏輯;以擔憂地抓住並執行自己意願的邏輯(參見創3:16)來取代接受他人和有信心地對他人有所期待的邏輯,結果,人類就經驗著一份不安和茫然的感覺。人怎樣才能從這份自私的影響中得到釋放,並向愛開放自己呢?
正義與Sedaqah
在以色列智慧的中心,我們可找到對那「從塵埃裏提拔弱小的人」(詠113:7)的天主的信德和對鄰人的正義的根本關聯。義德的希伯來本字Sedaqah,很能表達出這思想。事實上,Sedaqah一字指出一方面對以色列的天主的旨意的全然接受;另一方面,就是與鄰人的平等(參見出20:12-17),特別是那些貧窮人、陌生人、孤兒和寡婦(參見申10:18-19)。而這兩個意思被連繫起來,是因為對以色列人來說,財政上支持貧窮人,和向那因祂子民的可憐而施行憐憫的天主歸還他們所虧欠的,是同一件事。在西乃山上把約板賜給梅瑟的事,發生於橫渡紅海之後,這安排絕非偶然。聆聽法律,就假定了對那先「聽見了祂子民的哀號」並「下去拯救他們脫離埃及人的手」(參見出3:8)的天主的信德。天主既傾聽貧窮人的哀號,反過來,祂也要求被人所聆聽:祂要求對貧窮人的正義(參見德4:4-5, 8-9)、對陌生人的正義(參見出22:20)、對奴隸的正義(參見申15:12-18)。為了進入正義,我們必須遠離那自給自足的過份自大,那是自我封閉的根本狀態,那實是不義的源頭。換言之,我們所需要的,是比天主偕同梅瑟一起完成的「出谷」還更深層,那是心的解放;而就這個層面而言,法律是無能為力的。如此,人真的可對正義有任何希望嗎?
基督──天主的正義
基督徒的喜訊正面地回應了人對正義的渴求,一如聖保祿在《致羅馬人書》中所確認的:「但是如今,天主的正義,在法律之外已顯示出來;...天主的正義,因為對耶穌基督的信德,毫無區別地,賜給了凡信仰的人,因為所有的人都犯了罪,都失掉了天主的光榮,所以眾人都因天主白白施給的恩寵,在耶穌基督內蒙救贖,成為義人。這耶穌即是天主公開立定,使他以自己的血,為信仰祂的人作贖罪祭的」(3:21-25)。那麼,基督的正義是甚麼?首先,這是來自恩寵的正義,那可不是透過人的補償從而救治自己及他人。那「贖價」是來自基督的「血」,這事實說明了,並不是人的犧牲把人從他的過錯中釋放出來,而是天主的愛的行動,祂打開自己到極點,甚至自己承受了人應得的「詛咒」,好使人能承受神應得的祝福讚美(參見迦3:13-14)。但這就立即引來反對:「義人為罪人而死,而罪人反而獲得了義人才應接受的祝福,這是甚麼樣的正義?這不就是意指人會獲得相反於他本應得的嗎?」事實上,我們在此找到了天主的正義,那與人的正義全然不同。為了我們的緣故,天主給出了贖價──祂的兒子,這真是過份地高的贖價。在十架的正義面前,人是可以反抗的,因這就正正揭示出人不是能自給自足的,人需要「另一位」才可完全地實現他自己。皈依基督,信從福音,最終的意義是如此:要離開自以為可自給自足的幻象,從而發現並接受人自身的需要──對別人及天主的需要,對祂的寬恕和祂的友誼的需要。我們現在才明白信仰是怎樣與一份自然的、感覺良好的、明顯的事實有所分別:謙卑就是要接受我需要「另一位」來把我從「屬我的一切」中釋放出來,並白白地給予我「屬祂的一切」。這尤其發生於修和聖事和感恩聖事當中。由於基督的行動,我們可以進入「最偉大」的正義,那就是愛的正義(參見羅13:8-10),那份何時何地都以自己為欠債人多於債權人,因為我們已接受了比我們本來所不能期望的還要多。被這份經驗所堅強,基督徒備受打動,並為創建正義的社會作出貢獻。在一個正義的社會裏,每人都根據他作為人類所應有的尊嚴而獲得他生活的所需;在一個正義的社會裏,正義因愛而有生氣。
親愛的弟兄姊妹們,四旬期在逾越節三日慶典中致臻高峰;而在今年的逾越節三日慶典中,我們都會慶祝天主的正義──愛德、恩寵、救恩的完滿。願這懺悔的時期為每個基督徒都是一個真正悔改皈依和對基督奧蹟熱切認識的時期,祂的來臨實現了各種不同幅度的正義。懷此心情,我誠摯地向各位送上我們的宗座遐福。
教宗本篤十六世
二零零九年十月三十日
發自梵蒂岡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