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31日 星期六

唯一的天主 我們的唯一

古經今讀

唯一的天主 我們的唯一

乙年常年期第卅一主日
讀經一:申6:2-6

        在今天的讀經一中,我們會聽到對猶太信仰來說最重要的禱詞之一。這段禱詞對基督信仰來說也不容忽視。就讓我們集中細讀一下這兩節吧!

***

4】[你要]聽吧!以色列!上主[=YHWH][是]我們的天主[=神],上主[=YHWH][是][唯]一的──【末句或譯:唯獨有上主】。
5】你要以你的整個 [*1]心,以你的整個 [*1]生命[*2],以你的所有 [*1]力量[*3],[去]愛上主你們的天主[=神]。

[*1] 希伯來原文「kōl」(lit. whole, entire),本義:整個、全部。
[*2] 希伯來原文「nep̄eš」,本義:「喉嚨、咽喉」,引申指「噓氣、呼吸」,再引申指「生命」,再引申才有「靈魂」的意思。

***

            這兩節,現在是猶太教信徒早晚禱的經文(=申6:4-9)的開始。這篇禱詞叫「Shema」(音:識瑪;即申6:4-9),來自第4節的第一個字「šǝmaʿ」(=動詞「š-m-ʿ」[=聽]的命令語氣單數=[你要]聽吧!)。它又被稱為「大誡命」(the Great Commandment)。米勒認為(Miller, 1999:97-98),這段文字在《申》中的重要性可見於兩點。一)它的位置。這是十誡(申5:6-21)作為天主直接的說話來到人間,然後以色列民要求梅瑟站在天主與他們中間,去接受天主的說話,然後教導他們之後,梅瑟的首次說話。梅瑟的這番教導就在這裏開始,命令以民去聽(見4節)和去愛(見5節)。「Shema」的位置也指出它作為十誡和其他在各規誡(12–26)之間的橋樑。可以說,「Shema」就像是梅瑟法律或十誡的撮要。更具體地說,「Shema」是十誡導言和首兩誡的撮要。「Shema」就像是正面地複述了第一誡,即針對朝拜其他神祗的誡命。由於「Shema」就是以色列信仰和生活的檢驗標準,因此及後猶太信仰傳統要求每個猶太人要早晚誦念「Shema」。

            二)《申》的後來篇章中多次重申。「Shema」的措辭以及十誡導言和首兩誡經常重現(如見:6:12-15; 7:8-10, 16b, 19b; 8:11, 15, 19; 9:1; 10:12-13; 11:1, 13, 16, 18-22, 28b; 13:2-5, 6, 10, 13; 18:9; 26:16-17; 29:26; 30:2b, 6, 8, 10, 16-17)。

            但究竟這道大誡命的威力在於何處?就像十誡一樣,它並非以一道命令開始的,而是以一項斷言開始的。米勒因而提出,「Shema」的初始功用就是為辨認出這民族的生命中心和價值,並刻劃出天人之間關係的本質。它也為這民族創造身份。在「上主是我們的天主」一句中,他們作出一個宣認,這宣認將最深層地塑造他們的身份以及他們在世上所走的路。貫穿整部《申命紀》,每當提到上主(=YHWH)時,讀者通常都會同時聽到「我們的天主」或「你們的天主」,這也好像成了「Shema」的簡式。

            而「Shema」首節末句──「上主是我們的天主,上主是[唯]一的」──就已預示了下一節的命令,並清楚地談論了以色列信仰的其它議題,也就是十誡中首兩誡所針對的問題。「Shema」是以民的根本忠誠宣言,宣告他們只對一個神[=天主]忠誠,他們只視上主[=YHWH]為天主[=神]。因此,「Shema」和十誡首兩誡分別提出命令與禁令來保護這決定以色列民生活方式並造就其身份的宣言:「唯獨上主」;「在我面前,你們不會有其它神[=天主]」。畢竟,按《舊約》所載,以民時常覺得其它神更吸引,不論是因為它們所提供的許諾看似更有農產值,更富庶的土地和人生,或是因為它們屬於那些以色列政權要投靠的國家,又還是因為人的忠誠本身就易變,且易受引誘。

            米勒指出(101),在《舊約》中──以至《新約》──要人去愛天主的命令,就來自在《申》中三令五申的「Shema」。但說到這裏,我就認為米勒的思想有不足的地方。

            米勒認為,這裏的「愛」,首要所指的並非情感上的關係,而是基於盟約上的責任,力量(power)從屬(subordinate)的一方要對力量強大的另一方有尊敬畏懼,忠誠和侍奉。所以,上主可在「Shema」中命令以民愛祂。畢竟,在米勒眼中,這裏的「愛」,只是「責任」的代名詞。

            米勒所說的,都沒錯。但我認為有不足之處。因為我仍然認為,這裏的「愛」,就是我們在日常生活中,從伴侶、朋友、親人身上所感受到的「愛」。因為,如果我們細心留意十誡和「Shema」的上文下理的話,上主之所以認為自己有資格對以色列民發出命令和禁令──去愛上主而且不可愛其它神,就是因為祂已把他們從奴役之地埃及領了出來,並將領他們進應許之地(如見5:6, 33; 6:1-3, 10, 12, 18, 21-13)。但上主之所以這樣做,不是為了藉祂強大的能力換來以民世世代代對祂的責任,而是因為祂「『愛』你的祖先,纔揀選了他們的後裔,親自以強力把你由埃及領出來」(4:37)。

   因此,上主對以民所命令的愛,既是責任,也是愛本身。祂愛了以色列民的祖先,現在命令以民還愛。從文中看來,這(至少)是申命學派的思想。至於現代人對於愛命令愛(love commands love)的做法接受與否,則是另一個問題。留待你我自行回答。
但話說回來,我卻完全同意米勒接著所寫的。申對以民如何彰顯他們對上主的愛的細節是毫不含糊的,就在於服從前述的十誡以及遵行後述的規誡中。

   最後,這份愛要求的,是「完全」的投身。不只一次,《申》強調,要「以你們的整個心和你們的整個生命」去愛、去服從。但在整本《申》中,只有在這裏,用了三個詞來表達出這對整個、完全的要求。這也在不同傳統中帶出了不同的詮釋。

   其一)早期基督徒釋經者──因深受其希臘哲學思想背景所影響──視該三詞分別代表心思(mind)、靈魂(soul),和精神(spirit),即一個人(person)的形上組成部分。

   其二)猶太信仰釋經者認為這裏所指的是「彰顯對天主的愛相異但互補的不同方式」(見McBride, 1973:303)。心:包括做任何事──無論好壞──的衝動;生命(慣譯靈魂):如必需,則投身至死殉道;力量:為侍奉天主所給予的物質、財富等。

   其三)米勒認為最有可能的是,這三詞以層遞的方來表達「完全」:從心思意志,到整個自己,到「超出、很多」。可以說,是極比級(superlative)的措辭:最投身。

***

            因此,一以貫之,「去以你整個心、整個自己,並以你的所有能力去愛上主你的天主」這道命令,塑造了我們的身份。與上主我們的天主獨一無二的身份相符的,是我們獨一無二而且完完全全的投身和愛慕。

            願上主祝福你、守護你,願上主使祂的臉光照你,施恩於你,願上主仰起臉眷顧你,賜你平安!(戶6:24-26
梁展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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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書目:
  • Koehler, Ludwig, Walter Baumgartner, M. E. J. Richardson, and Johann Jakob Stamm. The Hebrew and Aramaic Lexicon of the Old Testament. Leiden; New York: E.J. Brill, 1999.
  • McBride, S Dean (Samuel Dean). “Yoke of the kingdom: an exposition of Deuteronomy 6:4-5.” Interpretation 27, no. 3 (July 1973): 273-306.
  • Miller, Patrick D. Deuteronomy, Interpretation, a Bible Commentary for Teaching and Preaching. Louisville, KY: J. Knox Press, 1990.



2015年10月25日 星期日

南北相分 盼其歸鄉

古經今讀

梁展熙

南北相分 盼其歸鄉

乙年常年期第三十主日
讀經一:耶31:7-9

            今天禮儀讓我們聆聽的,是《耶肋米亞先知書》中的一段希望神諭。謹譯如下:

***

7】因為上主[=YHWH]這樣說了:「[你們要]為雅各伯歡呼![你們要]對諸國首領高叫:[你們要]宣佈吧![你們要]讚美吧![你們]要說:上主,[祢要]拯救祢的人民、以色列的遺民吧!
8】看啊!我正把他們從北方的土地帶回來,我要從大地最遠處聚集他們。一同在他們中的[有]瞎子和跛子,孕婦和產婦。一大群人將回到這裏。
9】他們將哭著回來。我將在懇求[聲]中帶他們[回來]。我將使他們走向流水,[我將使他們走]在不會絆倒的直路上。因為我是以色列的父親,厄弗辣因是我的長子」。

***

            耶肋米亞先知的這番神諭,是對他的南國猶太人說的。他們現在可大聲地、喜樂地為雅各伯──即那些仍在亞述和米德揚諸城中受苦的北國同胞──呼喊了,因為他要再次成為諸國之首。在他們的宣告和讚美中,他們要對他們的弟兄姊妹們說:「上主要拯救祂的人民、以色列的遺民」。

            然後,上主對這喝彩的回應,就是宣告祂的確將使以色列遺民從其北方的充軍生活帶回來,以及從四面八方把其他人聚集回來。在回鄉的人中的,有瞎子和跛子,孕婦和產婦。這將是一大群人,而且回家之路要比離家的好得多。上主想像他們哭著回來,他們的眼淚表達出喜樂,悔改,以及新的懇求。祂向他們承諾,有流水,有他們不會絆倒的平路。這段神諭以上主說祂確實像以色列的父親,而厄弗辣因是祂的長子。

            倫德堡認為(Lundbom, 2004:426),這篇神諭看似只顧慮到北國以色列,則換言之它是耶肋米亞早期的宣講(即約史雅在位期間,主前622年之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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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書目:
  • Koehler, Ludwig, Walter Baumgartner, M. E. J. Richardson, and Johann Jakob Stamm. The Hebrew and Aramaic Lexicon of the Old Testament. Leiden; New York: E.J. Brill, 1999.
  • Lundbom, Jack R. Jeremiah 21–36: a New Translation with Introduction and Commentary, vol. 21B, Anchor Yale Bible. New Haven; London: Yale University Press, 2004.


 信訊第279期

2015年10月24日 星期六

「察-斷-行」三部曲

信訊專題

教宗通諭《願祢受讚美》──簡介

「察-斷-行」三部曲

梁展熙

  在上兩期,我們稍稍窺探過在教宗這份新通諭《願祢受讚美》背後默默耕耘的其中一些人。現在,讓我們回到通諭的文本,且專注於這份通諭的創新和特別之處之一:結構。


《願祢受讚美》的結構

            我有個閱書習慣:先看目錄。而如果大家簡略看看這份通諭的目錄的話,就會看到全書共分六章,標題如下:


  • 第一章──我們的共同家園出了甚麼問題?
  • 第二章──創造的喜訊(意:Il Vangelo della  Creazione
  • 第三章──生態危機的人性根源(意:La Radice Umana della Crisi Ecologica
  • 第四章──整體生態學(意:Un’Ecologia Integrale
  • 第五章──探索和行動的方向(意:Alcune  Linee di Orientamento e di Azione
  • 第六章──生態教育與靈修

            如果大家把各章中的各段標題都略讀一下的話(篇幅所限,無法羅列),不難發現我們可把這六章分組如下:

檢視問題:
第一章──我們的共同家園出了甚麼問題?
判斷情況:
第二章──創造的喜訊(意:Il Vangelo della  Creazione
第三章──生態危機的人性根源(意:La Radice Umana della Crisi Ecologica
第四章──整體生態學(意:Un’Ecologia Integrale
應對行動:
第五章──探索和行動的方向(意:Alcune  Linee di Orientamento e di Azione
第六章──生態教育與靈修

            這結構是否有點熟悉呢?對了,如果大家對天主教社會訓導傳承有些認識的話,就知道這是天主教社會訓導傳承中的「察-斷-行」(See-Judge-Act)三部曲。但究竟何謂「察-斷-行」?

「察-斷-行」三部曲【1

        所謂「察」(to see),即「觀察、檢視」,也就是「去觀察、聆聽並體驗個人和社群的生活實況」。然後,觀察者嘗試指出引起關注的是甚麼事件或狀況。同時,要小心檢驗該事件或狀況的原始資料(primary data)──即親身的觀察和經驗,以及與當事人直接的對話和交流。簡單地說,就是對該事件或狀況進行「六何」分析:何事、何人、何時、何地、為何、如何:該事件或狀況是甚麼?受到影響的是甚麼人?事情為何發生?狀況何以發展到現時境地?等等。

            至於「斷」(to judge),就是「分析、判斷」,即去分析該情況或事件,並作出有依據的判斷(an informed judgment)。這判斷過程包括兩部分:社會分析和神學省思。

            最後是「行」(to act),即行動。為了改變使人受苦和產生不公義的社會現狀和結構,根據上述分析和判斷進行計劃,定立行動綱領,並貫徹實行。

            這三部曲就是天主教社會訓導傳承中現行的方法。那麼,教會官方是從何時開始採納這套方法的呢?

教宗若望廿三世的《慈母與導師》通諭
教宗若望廿三世

            事實上,教會正式採納「察-斷-行」三部曲,首見於教宗若望廿三世的《慈母與導師》(Mater et Magistra)通諭:

教會的社會學,大抵可分三個步驟去實施:一、觀察實際情形;二、在社會學理論的燭照下,縝密研討該實際情形;三、依照時地的習俗,決定何者可行,何者當做,以實現該理論。這三個步驟可以三句話概括之:觀察、判斷、行動【2】。

            但當然,這方法並非由若望廿三世所創。那麼,它出自何方?

比利時司鐸賈爾定【3

            賈爾定(Joseph Cardijn),於1882年生於比利時。他成長的時期,就是由工業革命所主宰的十九世紀歐洲。童年時期,他已目睹童工步步躝跚地在工廠裏工作。同時,他從父親口中得知社會改革人士為改善他們的生活和工作條件所作的努力。
賈爾定神父

            因為受到達恩斯神父(Adolf Daens)以及教宗良十三世的《新事物》通諭(Rerum Novarum)所啟發,賈爾定於1897年進小修院。1903年,他父親離世;同年,他發願要為工人權益獻身。

            賈爾定於1906年晉鐸。在小修院教授數年拉丁語後,於1912年他被調任布魯塞爾附近的拉肯聖母堂主任司鐸。短短一年間,為過千名婦女籌組比利時首批年青工人團體。

            第一次世界大戰結束後,他與志同道合之士,如Fernand Tonnet,建立青年工會。該會於1924年易名為公教職工青年會(法:Jeunesse ouvrière chrétienne)。

            以上是賈爾定司鐸青年生活的簡履,但又與「察-斷-行」三部曲何干?

「察-斷-行」三部曲的推廣者

            原來,賈爾定為了讓公教職工青年會能有系統地行事,為他們建構了不少理論框架。而「察-斷-行」三部曲,正是其中之一。於1930,他發行了小冊子《La JOC et la détresse intellectuelle et morale des jeunes travailleurs》(公教職工青年會與青年工人的思想和道德困苦),當中寫道:

學習在觀察和判斷之後行動,這總是公教職工青年會成員的任何探究、討論和對話的目標【4】。

            事實上,賈爾定的「察-斷-行」三部曲整合了十九世紀末二十世紀初法國史輪(Sillon)運動的民主教育法。該運動旨在把天主教與法國共和精神融會。其始創人桑尼爾(Marc Sangnier)在1899年為其探問方法作大綱時就這樣寫道:

每個公民都必須知道國家的現狀;當情況凶惡敗壞時,他必須尋求解決辦法;而最後,在找到了解決辦法之後,他必須付諸行動。

《慈母與導師》通諭的誕生【5

            據講,在撰寫一篇新的通諭來紀念《新事》通諭七十週年的主意,是賈爾定在一次與教宗若望廿三世會面時提出的。當時教宗的回應是,要賈爾定列出該新通諭要處理的議題。而賈爾定也不負所托,寫了二十頁的備忘呈交教宗。

教會對賈爾定的肯定
賈爾定樞機

            為準備梵蒂岡第二屆大公會議,教宗若望廿三世委任他為平信徒委員會成員。1965年,教宗保祿六世擢升他為樞機,讓他能以樞機身份完全參與梵二最後一年會期,並在大會中發言三次。兩年後,賈爾定樞機因腎衰竭安息主懷。

《願祢受讚美》如何應用「察-斷-行」三部曲

            如上述,我們可順著這份通諭的結構來看教宗方濟各如何應用這三部曲。在第一章的「察」中,教宗讓我們一探世界正在發生的事。他提到污染、氣候改變、水資源危機、生物多樣性的減損、我們與經濟的關係,以及我們在回應這些問題上的不足。

        然後,在第二至四章中,他轉到「斷」的階段,去作更深入的分析。在第二章中,教宗從《創世紀》開始,然後貫穿整本《聖經》,透過基督信仰的角度來看他在第一章中所描述的現實。他基本上把聖經作為一個範本,以得出耶穌基督就這份通諭手頭上的問題為信友、為基督徒所啟示的經驗。第三章則集中於人作為這次生態危機的根源。教宗並沒有迴避氣候改變或生態危機是人為的抑或只是個自然現象。在這一章,他便清楚指出人類行為正對我們的地球,以及窮人,帶來負面影響。在第四章中,教宗提出一個截然不同的模範:整體生態學。

            最後,在第五至六章,我們進入到「行」的階段,也就是在對現實的分析以及對問題背後的深入反省後,提出行動建議。因此,在第五章中,教宗闡明在政治和文化層面上我們所需要的回應。我們需要良好的領袖,他要能夠有效回應氣候危機,並解決貧窮人正要面對的問題。我們不可陷於一直短視的局面中,只是為贏取下屆選舉而不去為未來的世代著想。我們需要規範和守則來緩和經濟以及我們與自然環境之間的關係。而在最後一章,即第六章中,教宗提到在教育和靈修層面的回應。他說得很清楚,如非伴以生活方式的改變,法律、政策都是沒有用的。

            以上就是從「察-斷-行」三部曲來閱讀教宗新通諭的《願祢受讚美》結構總覽。在下一期,我們將繼續淺看這份通諭的其他特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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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由於拉丁原文並沒有為段落排號之故(見:http://w2.vatican.va/content/john-xxiii/la/encyclicals/documents/hf_j-xxiii_enc_15051961_mater.html),各語言之間的段落編號都有些少出入。在中譯本中,是為二三七段(見:http://www.catholic.org.hk/document/mother.html);在英譯本中,是為236段;在葡譯本中,是為235段(英葡譯本分別見梵蒂岡網頁)。拉丁原文:「Iamvero doctrinae praecepta, quae sunt de rebus socialibus, plerumque per tres hos gradus ad effectum adducuntur: primum quae sit vera rerum condicio circumspicitur; deinde hic rerum status diligenti aestimatione cum praeceptis iisdem confertur; tum demum quid suscipi possit quidve suscipi debeat statuitur, ut normae, quae traditae sunt, pro temporum locorumque habitu, usurpentur. Qui tres procedendi gradus tribus hisce verbis: «aspicere, iudicare, agere», passim significantur.」。
4】法原文:「Apprendre à agir, après avoir appris à voir et à juger, tel est le but toujours visé par toute enquête, par toute discussion et par toute conversation jociste.」。見:http://www.josephcardijn.fr/1930---la-joc-et-la-detresse-intellectuelle-et-morale-des-jeunes-travailleurs



教宗方濟各週三要理講授--論家庭(十二)-- 兒童(2)

教宗方濟各週三要理講授論家庭(十二)

兒童(2

201548
親愛的弟兄姐妹,早晨!


  在關於家庭的要理講授之旅中,今天我們補全對兒童的省思,他們是造物主祝福男女的最美果實。我們已經談到兒童是巨大恩典,今天我們不得不說說他們中許多人遭遇的苦難歷史

  許多兒童從一開始就遭到拒絕和遺棄,他們的童年和未來被剝奪。有人竟敢為自己辯護,說讓兒童來到世上是個過錯。這話實在恥辱!請不要把我們的罪過推在孩子身上!兒童絕不是 過錯。他們的饑餓不是一個錯誤,他們的貧困、脆弱和被遺棄也不是,許多兒童被遺棄在路邊;他們的無知或無能也不是,許多兒童不知道何為學校:這一切都不是錯誤。這一切反而是我們要更愛他們、給予他們更大慷慨之情的原因。如果我們因成年人的錯誤而懲罰兒童,為何還要鄭重聲明人類權利、兒童權利呢?

  那些肩負管理和教育職責的人,我也指每個成年人,都對兒童負有責任,有責任竭盡所能改變這個狀況。我說的是兒童所受的苦難。每個被排斥、遭遺棄、流落街頭、靠乞討為生的兒童,每個糊口度日,沒有機會接受教育,得不到醫療照顧的兒童,都向天主呼喊,控訴我們成年人建立的體系。不幸的是,這些兒童成了罪犯的戰利品,罪犯為了可恥的勾當或交易利用兒童,或者把他們訓練成戰爭和暴力機器。然而,在所謂的富裕國家也有許多兒童遭遇不幸,特別是那些家庭變故、缺乏教育或生活條件極為惡劣的兒童。無論哪種情況,都給他們的身體和心靈帶來創傷。但是,這些兒童中沒有一個人被在天之父遺忘!他們的每一滴眼淚都不會白流!同樣地,我們的責任,我們每個人和國家的社會責任,也不會落空。

  有一次耶穌斥責門徒,因為他們不讓那些帶小孩來求耶穌降福的父母靠近。福音的敘述十分感人: 那時,有人給耶穌領來一些小孩子。要祂給他們覆手祈禱,門徒卻斥責他們。耶穌說:你們讓小孩子來罷!不要阻止他們到我跟前來,因為天國正是屬於這樣的人。耶穌給他們覆了手,就從那裏走了”(瑪19:13-15)。父母的這種信賴和耶穌的這番回答多美啊!我多麼希望這個故事能成為每個兒童的尋常經歷!實在感謝天主,有嚴重困難的兒童經常會找到能隨時作出各種犧牲及慷慨奉獻的卓越父母。可是,我們不該讓這些父母孤立無援!我們必須陪伴他們的辛勞,也為他們提供分享喜樂及無憂無慮的快樂時刻,好使他們不只忙於孩子例行的治療。

  當涉及兒童的問題時,任何情況下都不應該聽到那些以公務上的正當防衛做擋箭牌的套話,例如: 畢竟,我們不是一個慈善機構;或者: 在私底下,每個人可以做他想做的事;又或者: 抱歉,我們無能為力。這些話在涉及兒童問題時一無是處。

  父母工作不穩定、收入微薄、工時難以忍受和車途勞累的諸多後果,總會落在兒童身上。但是,兒童也為不成熟的婚姻和不負責任的離異付出代價,成為婚姻中最大的受害者;兒童還承擔了過分主觀權利文化的後果,然後成為更加推崇這種文化的後代。兒童經常會吸收他們無法消化的暴力,在大人的眼皮下被迫使自己習慣於墮落。

  即使在我們的時代,教會一如既往地以她的母性為兒童及他們的家庭服務,為今日世界的父母和子女帶來天主祝福和母性溫柔,也帶來嚴厲訓斥和果斷譴責。弟兄姐妹們,認真想想,對兒童不可輕率!

  你們設想一下,一個社會若選擇一勞永逸地奉行以下這個原則將會怎樣: 的確,我們都不是完美的人,我們會犯很多錯誤。然而,當關係到來到世上的兒童的事情時,成年人的任何犧牲都不能被認為是代價太高或太大,為避免讓孩子以為自己是個過錯,沒有任何價值,被遺棄在生活的創傷及成年人的蠻橫中。這樣的社會該是多麽美好啊!依我說,在這樣的社會中,它不計其數的過錯,許多都會被寬恕。許多都會被寬恕,的確如此!

  上主在審判我們的生活時會聽取兒童的天使的彙報,天使 經常見到在天之父的面容(參:瑪18:10)。我們應常常自省:這些兒童的天使在天主面前會怎樣講述我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