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19日 星期五

[是日Good News] - 為大眾作贖價 - 乙年常年期第廿九主日


是日Good News

人子,不是來受服事,而是來服事人,
並交出自己的性命,為大眾作贖價

乙年常年期第廿九主日
福 音:馬爾谷福音 10:35-45
            上主日和這主日福音選段之間,差距數節(32-34節)。聖經學者多數將這兩部分視為一個整體,因為這一整體(32-45節)又重覆了之前的段落結構:一)耶穌[第三次]預言默西亞苦難死亡(32-34節);二)門徒[載伯德的兒子雅各伯和若望]對默西亞的誤解(35-40節);三)耶穌藉此解釋成為耶穌門徒的真義以及默西亞的真義(41-45節)。因此,在這次分享中,我亦會將32-34節納入其中,所以先請大家也讀一讀這幾節。
耶穌[第三次]預言默西亞苦難死亡(32-34節)
            我一直沒機會說的是,其實耶穌這三次有關默西亞命運的預言都是發生在同一章(8:22-10:52)──耶穌上耶路撒冷的旅程。在這趟終極的信仰旅程中(終者,這次耶穌可說是一去不返(至少在馬爾谷福音(迄16:8止)中);極者,試問又有誰可以跟耶穌朝夕相處地走這信仰之旅?),耶穌三次預言(與其說是預言,不如說是闡明)默西亞的真正身份(非高高在上,而是受難之死)以及如何跟隨默西亞(非計較排名地位,而是走默西亞一樣的謙卑之路),但門徒們一直在這信仰旅程中,無法完全明白耶穌的意思。福音作者也許希望,我們這些同樣走在信仰之路上的人,不要白走門徒們曾經走過的冤枉路。
門徒[載伯德的兒子雅各伯和若望]對默西亞的誤解(35-40節)
耶穌才剛說了三次之中最詳細亦最驚心動魄的闡明:「看,我們上耶路撒冷去,人子要被交於司祭長和經師;他們要定他的死罪,要把他交給外邦人;這些人要戲弄他,唾污他,鞭打他,殺害他;但三天以後,他必要復活」(33-34節),這預言詳盡得我們可以邊讀邊在腦海中浮現出耶穌受難史中的每個場景和畫面,但雅各伯和若望立即走到耶穌跟前,對他說:『師傅!我們願你允許我們的要求!賜我們在你的光榮中,一個坐在你右邊,一個坐在你左邊』35, 37節)。在整部福音中,是從來沒有懇求者以的走到耶穌跟前,對他說姿態來請求耶穌做某事的,這已說明這要求是有問題的,亦當然,我們一讀到要求的內容,也知道這是有問題的。
然而,耶穌並沒有責斥他們,只是反問他們:你們能飲我的爵嗎?或者,你們能受我受的洗嗎?38節)。在初期教會中,感恩聖事(聖體聖事的別稱,即彌撒,或稱感恩祭)和聖洗聖事早就成了與基督的同死同復活的兩件聖事(見羅6:3-4;格前11:25)。尤其在洗者若翰被補和被殺後,洗禮在馬爾谷福音中或多或少帶有一點不祥的預兆;至於杯爵,在舊約中既跟喜悅和救恩有關(見詠23:5116:13),亦跟災難和審判有關(見詠11:6;依51:17, 22)。載伯德的兩位兒子只是見到美好的一面,而耶穌想教導他們的則是,苦難與光榮,死亡與永生,是一個銀幣的兩面,相互依存,不可分割。
吊詭的是,耶穌在解釋過祂受的洗和祂飲的爵為何物之後,其實是某程度上回應了載伯德兩兒子的要求的:我飲的爵,你們必要飲;我受的洗,你們必要受39節),只是耶穌所給的爵和洗,是否跟那兩兄弟所要求的爵和洗,是同一物,就由大家判斷。
另外一點,在中,耶穌是從不僭越天主父權力的。耶穌某程度上無法回應載氏兄弟,是因為:坐在我右邊或左邊,不是我可以給的,而是給誰預備了,就給誰40節)。給誰預備了」(for whom it has been prepared是被動語態,在聖經中,沒有說明的動作者的被動語態,常是神聖被動語態(divine passive),即動作者就是天主──天主父。
耶穌藉此解釋成為耶穌門徒的真義以及默西亞的真義(41-45節)
之後,那十個聽了,就開始惱怒雅各伯和若望41節)。我們不知道是有人偷聽了,還是載氏兄弟主動跟其餘的十人說:我們倆可以飲師傅的爵和受祂的洗,而導致他們惱怒。無論如何,他們就是惱怒此事(見35-40節)。
很明顯,這十二人的團體再度為排名地位之事而煩惱。這種事才剛在耶穌第二次預言默西亞命運時發生過(見9:33-37)。於是,耶穌重申當時祂的教導:誰若願意在你們中間成為大的,就當作你們的僕役;誰若願意在你們中間為首,就當作眾人的奴僕10:43b-44;見9:35)。耶穌並暗示(見10:42b-43a),他們不可以外邦人的政權結構,套用到天主國。換言之,天主不可能以一個同樣以武力和權術來統治人民的國度來建立天主國的。這點,無論當時的門徒們,或是今天的基督徒,都值得反思。
耶穌對門徒的教導,都是以自己的身教出發的:因為人子,不是來受服事,而是來服事人,並交出自己的性命,為大眾作贖價10:45)。從初世紀的教父們,到今時今日的基督徒們,都有把這贖價理解為從魔鬼手中贖回人類,聖依肋內(St. Irenaeus)就是佼佼者。但這贖價,希臘文lytron,在舊約中其實是解作贖回一個奴隸應付的價錢(如出21:8, 30;肋25:47-52;戶3:45-51)。在中,人子不是來成為百姓的新君主,成為祂臣民和奴隸的新主人。非也。祂來是為被交付出去,使得一切被奴役的人,一切奴隸,都重獲自由。要跟隨基督,若果是為自己能更有面子,能排在眾人之首,一人之下,萬人之上,這恐怕是拜錯師了。           
祝你們蒙受恩寵與平安!
梁展熙
andrewleongfaithnews@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