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19日 星期六

敬父母 即敬天主

古經今讀
丙年聖誕期聖家節

敬父母 即敬天主

讀經一:德3:2-6,12-14

            禮儀為今天挑選了《德訓篇》第三章,內容主要是作者教誨子女或門徒該如何善待父母。由於禮儀只截選了這篇孝詩的一部分,我們將把全詩(3:0-16[1-17])綜覽一遍。

***

            曾任教於美國天主教大學的已故舊約學者史基翰(Patrick W. Skehan)和同樣曾任教於該校的方濟會士狄歷勒(Alexander A. Di Lella O.F.M.)在他們合著的《德訓篇》注譯(1986:154-155)中指出,按他們的分析,這篇孝詩由三段組成(1-6節;7-11節;12-16節)。敬畏上主在德的神學觀中高居首位(見1:12:17),但只敬畏上主是不足的。信友(=那些敬、愛上主的人)也必須愛錫和尊敬他們的父母,並照顧他們。

   《拉丁通行本》在第一節之前加上了:智者的子女是義人的聚會。他們所生的是服從和愛──即譯文中視為【0】節的那一句,而《思高》也跟據《拉丁》加上這句,並視之為第一節;因此,《思高》的節數編號較下面譯文多了一節。上世紀德籍學者斯敏德(Smend, 1906:23)認為這拉丁版本的補充定有其希伯來文的原稿,然而那也是為後人所加的。

***

0】智者的子女是義人的聚會。他們所生的是服從和愛。
1】孩子們![你們要]聽我、為父的,並照樣做,為可得救。
2】因為上主已尊父親高於子女,並強化了母親那高於兒子們的權利。
3】那尊敬父親的人可救贖罪過。
4】那光榮他母親的人有如積藏[珍寶]的人。
5】那尊敬父親的人將因子女而歡欣。在他祈禱的日子[=當他祈禱時],必蒙聽允。
6】那光榮父親的人將享長壽。那聽從上主的人將令母親安心。

            子女要聽從他[們]父親的說話,為可得救[=長命百歲?]。在十誡的第一個版本中──沒錯,舊約[更準確點說,是五書]兩度記載十誡的內容(見出20:1-17和申5:6-21),但並不完全相同──的尊敬父母一誡之後,附有一段許諾:「好使你在上主你的天主賜給你的地方,延年益壽」(出20:12)。一般認為,《德》中孝詩的第二節,是從這段許諾中得到啟發的。對父母的尊敬,是聖經道德觀念的基石(如見出21:17;肋20:9;申5:16;多4:3-4; 14:12-13;箴1:8; 6:20)。在上世紀初,已有學者指出,我們可在第3-4節觀察到「猶太信仰中有關贖罪和中保(mediation)的教義發展,這教義以後將變得日益重要。這發展就是,隨著時間的推演,遵行律法的重要性日益擴展,成為猶太宗教的主要基礎」(Box-Oesterley, 1913:324)。

        那尊敬父親者的祈禱將蒙聽允(見5節下),是因為上主聆聽「義人的祈禱」(箴15:29)。在第6節上中,《德》作者重申出20:12和申5:16的內容。畢竟,在復活新生的啟示出現之前,「長壽」就是虔誠的猶太人最期待的事。

***

7】他服侍那生他的人[=親生父母]有如主人。
8】[你要]以言以行尊敬你的父親,為教從祂而來的祝福會降到你身上。
9】因為父親的祝福奠定子女的房舍,母親的詛咒卻把地基連根拔起。
10】不要以你父親的羞辱來光榮自己,因為你父親的羞辱不是你的光榮。
11】因為一個人的光榮來自他父親的榮譽,受羞辱的母親是子女的不光彩。

          那敬畏上主的人必須「服侍他的親生父母有如主人」(7節)。這裏的「主人」,即希臘語的「δεσπότης」(音:despotēs。即現代外語「專制君主;暴君」的字源,如英:despot;葡:déspota等),在舊約的古希臘譯本《七十賢士本》中,是天主的稱號之一。至於「服侍」,就是希臘語動詞「δουλεύω」(douleuōto serve。指的大概就是如「奴隸」(δοῦλοςdoulosslave)般的服待)。事實上,史上有些拉比曾經就律法作出詮釋,認為子女根本就是他們父親的奴隸(見出21:7;厄下5:5)。甚至有些拉比,基於創22:2-10;民11:39及列下23:10,認為父親手握他子女的生殺大權(詳見Box-Oesterley, 1913:324)。當然,《德》作者所說的不屬此類。他於此及7:27-28中所說的服侍,是愛、尊敬和照顧。不過,單靠口甜舌滑(lip service)是不夠的。子女對父母的尊敬,更要付諸行動(見8節)。

            第九節中因忠於律法而得到祝福的想法,來自申28:2。在舊約中,父親對子女的祝福備受高度重視(見創9:27; 27:27-38; 28:1, 6; 48:15-16; 49:25-26)。第九節的下半句,乃上半句的反義平行,藉以強調這節的重點。舊約視父母的祝福或詛咒為不可逆轉的(見創9:25-27; 27:30-38;民17:1-4)。

            這段的最後兩節,是不闡自明的。一般來說,子女因他們父母的貧窮、羞辱和不幸而感到光榮或歡樂,是不合常理的。

***

12】孩子![你要]幫助你年老的父親;在他有生之年,不要因他而感到厭煩。
13】假使他失去了理智,[你要]忍讓,你不要因你的健全體力而羞辱他。
14】對父親仁慈將不會被遺忘,反而將為你扣減罪過。
15】在你困難的日子,這有關你的事將會被記起。如霜在溫暖中,你的罪過將被放開[=寬恕]。
16】那遺棄父親的人,就像褻聖者一樣。那觸怒母親的人,就是被上主所詛咒的。

            這數節要處理的,是尊敬父母的責任,尤其當他們年事已高、虛弱無力,或神智不清的時候。在第13節中,《德》作者把年青力壯、思想敏捷的兒子與身體虛弱、神智不清的老父作強烈對比。

***

            本詩的結語也可算是全詩的總結:忽視甚或損害父母尊嚴,就等同褻瀆和挑釁天主。換言之,《德》作者所重申的是,對父母不敬就是對天主不敬。


            願上主祝福你、守護你,願上主使祂的臉光照你,施恩於你,願上主仰起臉眷顧你,賜你平安!(戶6:24-26

梁展熙

參考書目:
  • Box, G. H., and W. O. E. Oesterley. “Sirach.” In Apocrypha and Pseudepigrapha of the Old Testament 1, edited by R. H. Charles, 268-517. Oxford: Clarendon, 1913.
  • Koehler, Ludwig, Walter Baumgartner, M. E. J. Richardson, and Johann Jakob Stamm. The Hebrew and Aramaic Lexicon of the Old Testament. Leiden; New York: E.J. Brill, 1999.
  • Skehan, Patrick W., and Alexander A. Di Lella O.F.M. The Wisdom of Ben Sira: A New Translation with Notes, Introduction and Commentary. Anchor Yale Bible 39. New Haven: Yale University Press, 1986.
  • Smend, R. Die Weisheit des Jesus Sirach erklärt. Berlin: Reimer, 1906.


原載於:信訊雙週刊第283期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