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月23日 星期六

主日讀經釋義 - 丙年常年期第三主日


主日讀經釋義
丙年常年期第三主日
2010124

讀經一:厄斯德拉下卷(或名乃赫米雅書)8:2-4a,5-6,8-10
7:72b: 到了七月,當時以色列子民還各在本城裏。
1. 所有的人民,都一致聚集到水門前的廣場上,要求厄斯德拉經師,拿出上主命以色列當遵守的梅瑟法律書來。
2. 厄斯德拉司祭便在七月一日,將法律書拿到會眾前,及男女和所有能聽懂的人面前,
3. 在水門前的廣場上,從早晨到中午,在男女和所有能聽懂的人面前,宣讀了法律,所有的人民都側耳靜聽法律書。
4. 厄斯德拉經師站在為此特備的木台上,他右邊站著瑪提提雅、舍瑪、阿納雅、烏黎雅、希耳克雅和瑪阿色雅;他左邊有培達雅、米沙耳、瑪耳基雅、哈雄、哈協巴達納、則加黎雅、和默叔藍。
5. 厄斯德拉在眾目注視下展開了書,因他高立在眾人以上,他展開書時,眾人都立起來。
6. 厄斯德拉先讚頌了上主,偉大的天主,全民眾舉手回答說:「阿們,阿們!」以後跪下,伏首至地,欽崇上主。
7. 肋未人耶叔亞、巴尼、舍勒彼雅、雅明、阿谷布、沙貝泰、曷狄雅、瑪阿色雅、刻里達、阿匝黎雅、約匝巴得、哈南和培拉雅,為民眾講解法律,民眾立在原處不動。
8. 厄斯德拉讀一段天主的法律書,及做翻譯和解釋,如此民眾可以懂清所誦讀的。

9. 乃赫米雅省長和厄斯德拉司祭兼經師,並教導民眾的肋未人,向民眾說:「今天是上主你們天主的聖日,你們不可憂愁哭泣!」因為全民眾聽了法律的話,都在哭泣。
10. 為此,乃赫米雅又向他們說:「你們應該去吃肥美的肉,喝甘甜的酒,且贈送一部份,給那些沒有預備的人,因為今天是吾主的聖日;你們不可憂愁,因為喜樂於上主,就是你們的力量。」
11. 肋未人也安慰民眾說:「你們要安靜,因為今天是聖日,不應憂愁!」
12. 民眾遂去吃喝,且贈送一部份給他人,大家異常歡樂,因為都明白了向他們所講的話。

厄斯德拉書和乃赫米雅書(或厄斯德拉上下卷)成書於巴比倫流徙後的二百年間,期中天主的選民成了波斯國的國民。波斯帝國時期始於主前539年,當波斯(即今伊朗)的居魯士大帝從巴比倫人手中控制了整個古近東世界。而這時期則終於主前333年,整個地區就藉亞歷山大大帝落入了希臘人的手中。

更準確點說,厄斯德拉書和乃赫米雅書中所描述的事件,都是在波斯帝國時前的上半部分,即主前538400年。對於猶太人來說,這是回歸故土和重建家鄉的時間。幾代過後,他們就從巴比倫流徙中回流到他們的故土的猶大國(今南巴勒斯坦)。他們在那裏展開重建工作。他們首先著手重建耶路撒冷的聖殿,並復興在當中舉行的崇拜禮儀。及後,在乃赫米雅的領導下,他們重建耶路撒冷城的城牆,並使耶城的人口重新增長。乃赫米雅和厄斯德拉更開始了就梅瑟律法而作的革新,為要復興猶太民族的身份和尊嚴。是故,回流和復興這兩個過程漸進的,且相互交織,就是要使猶太民族重現生氣,不再死氣沉沉。聖殿被置於耶城中心,城市圍繞著它發展,並得城牆保護。透過梅瑟法律的影響,在耶路撒冷的內部和周圍,一個民族獲得了更新。

大家在讀上面我所給出的經文當中,會看到一些字型較小的字。無他,因為我們教會選用禮儀讀經時,可能因為時間等問題,會刻意刪出聖經原文完整段落中的較不重要的文字,但這樣有時會使得讀經不暢順,甚至有時原來經文中的重要元素也被刪去。所以由這星期起,我也會以此方式把讀經引出來。

要讀懂一篇讀經,就要先知道其上文下理,及其寫作背景。其實今天的讀經一,是7:72b-13:31的開始部分,而這部分的主題,就是以梅瑟律法為中心復興整個猶大團體。而在今天這故事之前的,是列舉回流以色列的名單,再前者,就是城牆築成(見7章)。

由於城牆已築成,一場由司祭兼經師的厄斯德拉主持的,莊嚴的宗教禮儀就要舉行。整個城市成了一個團體,聚集在耶路撒冷的一個公共廣場之中。那天是猶太曆第七個月的開始,是以色列民禮儀曆的高峰(根據戶29章,猶太曆七月的宗教節日分別有:七月初十的贖罪節、七月十五日起計七天的帳棚節。此外,七月初一似乎是一個固定的節日,在戶29:1和肋23:23-25中都沒有給出其名字)。

儘管今天的故事主體是厄斯德拉在宣讀梅瑟法律,但文中的諸多細節似乎都說明了聖經作者想要突出這事件的團體中心性(community centeredness)。首先,文中明確的告訴我們(兩次),這聚會是由整個社區團體所組成──男人、女人、和小童(2-3節)。其次,聖經作者非常注重在禮儀中團體所擔當的角色。其實是團體中的成員開始了這禮儀的,因為是他們要求厄斯德拉宣讀法律的(1節),而且當他閱讀時,他們都「側耳靜聽」(3節)。他們見到他開始書卷並站著閱讀(5節)。他們藉著回答「亞孟」及一些宗教動作表明他們接受了厄斯德拉所宣讀的一切(6節)。他們以淚水回應並及後舉宴歡慶(9-12節)。從頭到尾,整個禮儀的節奏都由團體的參與所標誌。聖經作者重覆地展示出猶太團體明白地並願意地接受梅瑟的誡命。就這一點,從在讀法律時小童的在場就可見一斑。他們就是那些「所有能聽懂的人」(2,3節)。我們也可從對法律的解釋的強調中看出這一要點。第8節把解釋法律的角色安排給厄斯德拉,並強調指出整個團體都明白了法律這一目標。就解釋法律一職,及後的聖經「編輯」把肋未人的輔助也加進經文中(7,9節;比較編下17:7-935:3;在9節中的希伯來文中,動詞是單數,指出解釋法律的就只是厄斯德拉一人。而且乃赫米雅的名字,也是更後期才被加進去的。)一些學者認為文中肋未人的角色是要把經文從希伯來文翻譯成當時這社會團體的當地語言,阿拉美語。而另一些學者則指出肋未人解釋法律。無論如何,12節清楚指出宣讀法律這事件的目標已達到。我們可見到這個主動尋求梅瑟法律的團體不單看到了和聽到了它,並清楚明白了它。

那被莊嚴地宣讀的法律,很可能是構成現在「梅瑟五書」中的一部分。當下的文本指出這法律使團體的注意力放在崇拜的生活中。這可從厄斯德拉在10節中所說的話中(「喜樂於上主」很可能是指崇拜),以及在被修飾過的11節中提到那一天是聖日,這兩點中可看出來。(並可在緊接著的經文8:13-18中一個禮儀節日的復興中看出)。厄斯德拉所讀的那一段聖經,想必揭示出他們的失敗,才致使他們落淚的(試比較在列下22:8-23:24中,約史雅對閱讀法律後的回應和緊隨的禮儀改革)。然而,厄斯德拉安慰團體中的人,教他們不要把那段讀經視為斥責,反之要視其為生命的泉源和力量。在這次閱讀法律之後所發生的,就是一次經已排練純熟的節日。人們帶來最好的食物和飲品,並跟有需要的人共享。(在節日中的分享這種行為亦可見於申16:9-12; 26:11;撒下6:19)。而亦是出自厄斯德拉口中的那些安慰之辭,把我們的思想帶到答唱詠。我們也可把答唱詠視為當時聚會團體對厄斯德拉讀經的回應。

答唱詠:詠19:8, 9, 10, 15
【答】:上主,你的話,就是神,就是生命。(若6:63
領:上主的法律是完善的,能暢快人靈;上主的約章是忠誠的,能開啟愚蒙。【答】
領:上主的規誡是正直的,能悅樂心情;上主的命令是光明的,能燭照眼睛。【答】
領:上主的訓誨是純潔的,永遠常存;上主的判斷是真實的,無不公允。【答】
領:上主,我的磐石,我的救主!願我口中的話,並願我心中的思慮,常在你前蒙受悅納!【答】

今天的答唱詠取自聖詠第19篇的下半部分,可算是一首訓誨之詩,是首非常沉靜的默想妥拉(Torah,即梅瑟五書,字的本義是「法律」,但猶太人對法律的意思的看法與我們今天的看法大相逕庭)所帶來的喜悅的詩篇,而且句句工整。而且這首詩篇跟那偉大的訓誨聖詠第119篇非常相似。

上主的法律是完善的」(8節):法律,如上段所述,來自希臘文Tôrāh,但其實這字更準確的意思是指引、訓示、教導。這個字在聖詠集中共出現33次,分別是要指出「妥拉是為人好的」或「妥拉是天主給予的」,另有一次的意思是「妥拉是給人的訓示」。

8-10節中形容的是天主對人類的引導,當中每個名詞都幾乎是妥拉的近義詞:「法律」、「約章」、「規誡」、「命令」、「訓誨」、「判斷」,這些用字都在詠119中有其蹤影。

「救主」(〔英〕redeemer,〔希伯來〕gō’ēl是指一個人因著姻親關係而替另一人背負債項,這尤其是指婚姻責任,由此天主成了以色列的救主,尤見依41-63:然而,這概念於聖詠中並不常見。

讀經二:格前12:12-30
[各位弟兄:]
12: 就如身體只是一個,郤有許多肢體;身體所有的肢體雖多,仍是一個身體:基督也是這樣。
13: 因為我們眾人,不論是猶太人,或是希臘人,或是為奴的,或是自主的,都因一個聖神受了洗,成為一個身體,又都為一個聖神所滋潤。
14: 原來身體不只有一個肢體,而是有許多
15: 如果腳說:「我既然不是手,便不屬於身體;」它並不因此就不屬於身體。
16: 如果耳說:「我既然不是眼,便不屬於身體;」它並不因此不屬於身體。
17: 若全身是眼,哪裡有聽覺?若全身是聽覺,哪裡有嗅覺?
18: 但如今天主卻按自己的意思,把肢體個個都安排在身體上了。
19: 假使全都是一個肢體,哪裡還算身體呢?
20: 但如今肢體雖多,身體卻是一個。
21: 眼不能對手說:「我不需要你;」同樣,頭也不能對腳說:「我不需要你們。」
22: 不但如此,而且那些似乎是身體上比較軟弱的肢體,卻更為重要,
23: 並且那些我們以為是身體上比較欠尊貴的肢體,我們就越發加上尊貴的裝飾,我們不端雅的肢體,就越發顯得端雅。
24: 至於我們端雅的肢體,就無需裝飾了。天主這樣配置了身體,對那缺欠的,賜以加倍的尊貴,
25: 免得在身體內發生分裂,反使各肢體彼此互相關照。
26: 若是一個肢體受苦,所有的肢體都一同受苦,若是一個肢體蒙受尊榮,所有的肢體都一同歡樂。

27: 你們便是基督的身體,各自都是肢體。
28: 天主在教會內所設立的:第一是宗徒,第二是先知,第三是教師,其次是行異能的,再次是有治病奇恩的、救助人的、治理人的、說各種語言的。
29: 眾人豈能都作宗徒?豈能都做先知?豈能都做教師?豈能都行異能?
30: 豈能都有治病的奇恩?豈能都說各種語言?豈能都解釋語言?
31: 你們該熱切追求那更大的恩賜。我現在把一條更高超的道路指給你們。

今天的讀經二,是承接著上星期的讀經選段。而同樣地,教會禮儀的讀經刪了整個讀經選段的最後一節。於此,我亦以較小的字體將之引出。

格林多人多讚揚神恩,但對身體的尊重卻不足。作為他矯正之書的一部分,聖保祿把聖神形容為使所有人成為一體的團結力量。他以身體作比喻,以作此教導。根據保祿,萬事萬物都要在基督的光照下被重新評核。因此,即使是「有所欠缺的」身體(見12:24-25),也可提供用以形容聖神工作的最恰當形象。保祿借用了當時非常流行斯多噶哲學中的有關身體的概念。斯多噶學派把國家視為一個整體,一個有許多成員的身體。保祿強有力地使用了這概念以應用於格林多團體的感恩祭獻(見11:17-34)。這身體代表出團體的團結性和多樣性。身體需要各成員的多樣性,就如各成員要依靠其他成員的合作才可像身體的一部分般發揮作用。這份相互關係在經文中以象徵的方式表達出來。

保祿也以這種方法來表達他就基督的教導。保祿從未在他書信中的任何一處明確寫出教會就是基督的身體。但他的而且確把這形象應用到他的收信團體上。透過聖洗聖事,信眾與基督一同參與了死亡和復活。透過感恩聖事,信眾們相互都加入到祂的身體之中。由此,透過這些聖事,所有把人區分開來的不同自然差別都被消除淨盡。聖神使我們能超越所有種族或國籍的差別(「不論是猶太人,或是希臘人」見13)和社會層面上的差別(「或是為奴的,或是自主的」見13)。迦3:28就再加上不同性別的團結一致。

這身體並非成員中的任何一個,而是眾多的成員合作如一。每位信友都是基督身體的一個成員;而信友的身體也被稱為聖神的殿宇(見格前6:19)。這身體,教會,聚集各成員並使結合為一。每一部分都組合成為一個身體。各成員間的差別反而促成了他們的結合。人不能成為別人,人也不能擁用別人的才能。若一個成員受苦,其他的也一同受苦,其他所有的成員也會本能地為受苦的成員提供補給。同樣地,若一個成員受到表彰,其他成員都雀躍不已,因為他們都一同分享這份榮耀。

格林多人出於自然的重視思想和精神的事物高於物質事物。然而他們明白到思想能影響身體,且反之亦然。就整個的人而言,那些「較不重要」或「較不光彩」的成員透過那些較光彩的成員中獲得了應有的身份。換言之,就如我們的思考管理我們的熱情(passion)致使在我們內不會有矛盾,同樣,聖神使身體內較光彩和較不光彩的成員和諧地走在一起。由此,舉例如,「軟弱的」和「堅強的」得到和解(見格前8:7-13; 10:23-30)。

基督的身體,教會,就是這樣。在同一身體內,每個基督徒都在與其他基督徒的關係中找到新身份。天主賦予教會的神恩眾多,由宗徒職份到說多種語言的都有。文中,宗徒職份似被列於首位,然而保祿卻視之為「最後一等」(格前4:9)。是對天主智慧的那份接受,那份世人認為是愚妄的智慧(4:10),使他們成為宗徒的。他們的功能,尤如保祿所述,是由見到復活的主而來的(9:1; 15:8-10)。宗徒的工作是要宣講福音、組織基督徒團體(9:2)、使地方教會與那更大的教會保持和諧,尤其是耶路撒冷的權威(見迦2:1-10)。「宗徒們」,並不是「那十二位」的同義詞。把「宗徒」一字帶到基督徒世界的保祿,也不用此字來形容曾跟隨過地上耶穌的人。宗徒們的使命是來自天主的,而非他們所屬的團體的願望所能支配的。

列表中宗徒之後的,是先知。這裏保祿對先知的描寫有別於在14:1-5中的。然後是教師,即那些解釋福音背後的意義又能堅強信德的人。我們不清楚,就保祿的思想而言,是否已有一個真正的聖統制度。然而,作為對格林多人──那些相信「說各種語言」是至關重要的人──的矯正之書,保祿最後才列舉這份恩寵。他所要強調的是要發揮作用的有許多不同的職務,而當中無須競爭。每個人都有一份恩寵,但不是每個人都有著同一份恩寵。更奪目耀眼的恩寵不一定就是更好的。更好的恩寵就是更能服務團體的那一份。所以,保祿這樣總結,仰慕更好的那位恩寵,而最好的就是愛德。

福音:路1:1-4; 4:14-21
1: 德敖斐羅鈞座:關於在我們中間所完成的事蹟,已有許多人,
2: 依照那些自始親眼見過,並為真道服役的人所傳給我們的,
3: 著手編成了記述,我也從頭仔細訪查了一切,遂立意按著次第給你寫出來,
4: 為使你認清給你所講授的道理,正確無誤。

14: 耶穌因聖神的德能,回到加里肋亞。衪的名聲傳遍了臨近各地。
15: 衪在他們的會堂內施教,受到眾人的稱揚。
16: 衪來到了納匝肋,自己曾受教養的地方;按他們的慣例,就在安息日那天進了會堂,並站起來要誦讀。
17: 有人把依撒意亞先知書遞給衪;衪遂展開書卷,找到了一處,上邊寫說:
18: 『上主的神臨於我身上,因為衪給我傅了油,派遣我向貧窮人傳報喜訊,向俘虜宣告釋放,向盲者宣告復明,使受壓迫者獲得自由,
19: 宣佈上主恩慈之年。』
20: 衪把書卷捲起來,交給侍役,就坐下了。會堂內眾人的眼睛都注視著衪。
21: 衪便開始對他們說:「你們剛才聽過的這段聖經,今天應驗了。」

進入了丙年這麼久,我們才讀路加福音第一章,可以說,我們今天才真正進入路加的氛圍之中。今天的讀經分成兩部分,第一部分,1:1-4,是路加福音的序言,而第二部分,則是4:14-21。由於第二部分只是整個故事的上集,故今天我只為福音第一部分作淺釋,第二部分就留待下星期跟整個故事一同作解。而兩個故事之間所隔的,就分別是耶穌誕生、耶穌受洗和三退魔誘等故事。耶穌誕生和受洗的路加版本都在這禮儀年的較早前讀過,而三退魔誘,不用說,當然是留待四旬期。

路加福音的序言就好像貼在手抄本上的備忘一樣,告訴讀者書本的內容和寫作原因。這裏書本的意思不單指路加福音,而且包括其下集,宗徒大事錄。宗徒大事錄亦有其序言,也是致書給德敖斐羅(就假設他是一位突出的皈依基督徒吧!),這就指出宗徒大事錄跟路加福音的關係。

順帶一提,德敖斐羅一字,Theophilus,可解作「愛天主的人」,因Theo-philus 中的Theo,字源Theos,解「天主」或「神」;而philus,則可能是來自動詞philē,即「愛」。而這一名字亦可解作「天主的朋友」,此時philus 的字源就是philos,「朋友」。

在介紹他的著作和他的寫作目的的同時,他也告訴我們關於他自己和他預期的讀者的相當多的細節。他承認他並非耶穌言行的目擊者;他就好像他的讀者一樣,是「第二代」基督徒。他序言的古典希臘文風格展示出他是一位受過高深教育的皈依者,寫信給同他一樣的,散佈羅馬帝國各地的基督徒。透過旅途宣講者和已建立的基督徒團體,在路加寫福音書時福音故事已散播各地,甚至已被置於筆墨之中。然而,在這些「眾多」的最早期文本之中,只有一份能流傳至今──馬爾谷福音,路加寫書時亦以此為資料。

由於對耶穌的故事,路加的讀者已耳熟能詳,那麼把同樣的故事著書又有何俾益?這位作者是否有新的闡釋、新的資料、新的故事?路加不是要以艷俗的內容來吸引讀者;他所要作的是要建立他團體作接受的資料的可靠性。他為了寫作這部福音,曾作了艱苦的鑽研並根據時間順序來寫,以釋去對這些傳承的所有疑慮。一個在希臘世界內冒起的,由猶太人所建立宗教,自然會受到不少懷疑。而且隨著時月逝去,廣佈各地的基督徒團體想要跟其巴勒斯坦淵源一刀兩斷。路加想要幫助他在主內的弟兄姊妹們去尋根,尋找那歷史中的耶穌(路加福音)並跟隨著早期教會的基督信仰的成長至耶路撒冷及至羅馬和小亞細亞(宗徒大事錄)。

至於福音第四章的故事,則留待下週分解。

梁展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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