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3月13日 星期六

因為我這個兒子是死而復生, 失而復得了! -- 丙年四旬期第四主日

主日讀經釋義
丙年四旬期第四主日
2010年3月14日

讀經一:若蘇厄書 5:9,10-12
2: 那時上主對若蘇厄說:「你應製造火石刀,再給以色列子民行割損。」
3: 若蘇厄就製造了火石刀,在阿辣羅特山丘給以色列子民行了割損。
4: 若蘇厄行割損的原因,是因為由埃及出來的眾百姓,所有能作戰的男子,出埃及後,都死在曠野的路上。
5: 出離埃及的百姓,都受過割損,但在離開埃及以後,生於曠野路途的百姓,都沒有受過割損。
6: 以色列子民在曠野裏漂泊了四十年,直到全民眾,即出離埃及能作戰的男子都去了世,因為他們沒有聽從上主的話,所以上主曾向他們起誓,決不許他們看到上主向他們的祖先起誓,要賜給我們的那流奶流蜜的地方。
7: 但為接替他們,上主興起了他們的子孫,若蘇厄就給他們行了割損,──他們仍有包皮,因為他們在路上沒有受過割損。
8: 民眾全受了割損以後,便住在營中,直到痊癒。
9: 上主於是對若蘇厄說:「今天我由你們身上割去了埃及的羞恥。」因此,那地方直到今天叫作基耳加耳。

10: 以色列子民在基耳加耳紮了營;正月十四日晚上,在耶里哥平原舉行了逾越節。
11: 逾越節次日,他們吃了當地的出產,即在那一天,吃了無酵餅和烤的麥子。
12: 他們吃了當地出產的次日,「瑪納」就停止了。以色列子民既沒有了「瑪納」,那年就以客納罕地的出產為生。

在5:2-9的割禮故事,被置於此是為神學原因多於歷史原因。出12:48解釋了只有受了割損的人才可參加逾越慶節。然而,不知怎的(而文中就沒有給出任何原因),從出離埃及後流落於曠野四十年時出生的孩子都未受割損。由此,為適當地慶祝逾越節,割損是必需的。文中提到「第二次」(2節)割損,是要指出在基耳加耳(Gilgal)所舉行的逾越慶節是出離埃及時的儀式(見出12章)的重覆。舉行割禮的地方被稱為阿辣羅特山丘(Gibeath-haaraloth),意解:「包皮之丘」(Hill of the Foreskins),是要指出基耳加耳曾舉行過割禮。留意聖經作者需要解釋那些從埃及出來的戰士之死(見戶14章),或許是要向流徙者解釋他們為何喪失了他們的土地,即因為他們的不服從。在9節中,作者嘗試解釋基耳加耳(Gilgal)這名字。此處被如此命名,是因為上主於「曾割去」,或就字面解「曾滾開了」,以色列的羞恥。「gilgal」一字的字根的其中一解為滾開了(如:他把石頭滾開了)。而「埃及的羞恥」的意思則不明。

聖經脈絡的這剖分(4:19-5:12)以逾越慶典(10-12節)作結,是為出離埃及的事件而設宴歡慶。第一個月的第十四天是這慶典的準確日期(見出12:1-6)。就如「出埃及」是以逾越慶典開始,所以進入應許之地,即把這拯救的一幕奏終曲的部分,亦是以逾越慶典作結。第二天,人們就吃當地出產之物,而瑪納(見出16章和申8:3)亦隨之而停止,因為人們已不再需要瑪納了。這確是一個時代的完結。

答唱詠:詠34:2-3, 4-5, 6-7
【答】:請你們體驗,請你們觀看:上主是何等的和藹慈善!(詠34:9)
領:我要時時讚美上主,我的口舌不斷讚頌上主;願我的心靈,因上主而自豪。願謙卑的人聽到,也都歡喜雀躍。【答】
領:請你們同我一起讚揚上主,讓我們齊聲頌揚他的名字。我尋求了上主,他俯聽了我的祈求:由我受的一切驚惶中,將我救出。【答】
領:你們瞻仰他,要喜形於色,你們的面容,絕不會羞愧。卑微人一呼號,上主立即俯允,並且救拔他,脫離一切艱辛。【答】

這是一首以離合詩體(各行首字母或尾字母或其他特定處的字母能組合成詞或句的一種詩體)寫成的感恩詩,每行都以前行完結的字母的下一個字母開始。聖詠作者,由於從危險中被上主拯救的情況還歷歷來目(5, 7節),呼召所有「謙卑的人」(3下-4節)讚美上主,祂拯救信實的貧窮人。「謙卑的人」就是那些毫無反抗之力的人,他們只可轉目於上主。只有那些毫無反抗之力的人一旦祈求,上主立刻俯允並使那人成為有能力的(7-11節)。凡有智慧的人會都會,靠著正義的行徑,加入義人的行列,從而享受天主的慈愛。

讀經二:聖保祿宗徒致格林多人後書 5:17-21
11. 我們既然知道主的可畏,遂盡力使人相信我們;我們在主前是顯明的,我也盼望在你們的良心前也是顯明的。
12. 這並不是我們又向你們舉薦自己,而是為給你們一個有為我們誇耀的機會,使你們有以對付那些只憑外貌,而不憑內心誇耀的人們,
13. 因為如果說我們是發狂,那是為了天主;如果說我們是清醒,那是為了你們。
14. 因為基督的愛催迫著我們,因我們曾如此斷定:既然一個人替眾人死了;
15. 那麼眾人就都死了;衪替眾人死,是為使活著的人不再為自己生活,而是為替他們死而復活了的那位生活。
16. 所以我們從今以後,不再按人的看法認識誰了;縱使我們曾按人的看法認識過基督,但如今不再這樣認識衪了。
17. 所以誰若在基督內,他就是一個新受造物,舊的已成過去,看,都成了新的。
18. 這一切都是出於天主,衪曾藉基督使我們與衪自己和好,並將這和好的職務賜給了我們:
19. 這就是說:天主在基督內使世界與自己和好,不再追究他們的過犯,且將和好的話放在我們的口中。
20. 所以我們是代基督作大使了,好像是天主與著我們來勸勉世人。我們如今代基督請求你們:與天主和好罷!
21. 因為衪曾使那不認識罪的,替我們成了罪,好叫我們在衪內成為天主的正義。

藉著把自己置於在基督判官──他真誠的唯一裁決者──面前(見5:10),保祿繼續他的自辯(見格前4:1-5)。同時,他繼續剷除格林多人用以批判他們的牧者的錯誤標準。保祿只是向上主負責的,但他仍願意他的尊嚴能獲格林多人的認同。他再度提到對他自薦的指控(見格後3:1)。保祿現在邀請格林多人去重新審視他們的負面批判,並根據保祿所描寫的他的資歷,不僅只是接受他和他的職務,而且要以他為榮。這將使他們有能力去回應那些只以外在事物為榮的人。

保祿自己的生命,就是天主奇妙作為的一個比喻,一個顛倒人類標準的比喻。乍看之下,保祿是在遊走於他的神秘經驗和他非常「腳踏實地的」、他的軟弱的經驗之間。這也是因為他是身負新約的職務者──一方面通曉天主的道路,另一方面是一位萬民的僕人。激勵著他的,是天主自己的愛德。恩寵(charis)為保祿的生命提供了指導思想,就是因為基督死了,所以所有的人都死了──死於罪過、追逐私利、對權力名望等各項自我擴張等。就我們的罪過而言,基督的死亡也是一個承諾:藉著祂,所有人都真的會被提起來(復活)。

「復活」為我們提供了一個新的角度,一份可復興萬物的屬神的視野。若果,在取效於復活的皈依之前,我們以格林多人認為重要的標準來判斷基督和其他人的話,現在我們看事物的方式就變得不再一樣。在基督內,所有的人都獲得更新。我們的優次考慮已改變了。重要的是,一個人成了新造的人(見迦6:15)。從虛無中創造的同一個天主,當然能夠重新創造我們,而且無論我們如何貧窮、如何沒出息、如何不堪當,都能使我們成為祂化工的分享者。在基督在,天主使世界與祂和好。再者,在基督內,天主克勝了我們犯罪的這障礙物,好使我們能夠成為修和職務的伙伴。不僅只是宗徒們,而是在基督內的所有人,被託以單一個訊息並被派遣到世界上去:你們悔改罷!這既是命令,亦是授權。為了我們的緣故,天主使毫無罪污的那位成了罪,好使救恩能滲透到我們人類經驗的最黑暗、最險惡、最孤立,以及最不人類的部分。這就是天主如何在基督內能使我們成聖。

福音:路加福音 15:1-3,11-32
1. 眾稅吏及罪人們都來接近耶穌,為聽他講道。
2. 法利塞人及經師們竊竊私議說:「這個人交接罪人,又同他們吃飯。」
3. 耶穌遂對他們設了這個比喻說:
4. 「你們中間有那個人有一百隻羊,遺失了其中的一隻,而不把這九十九隻丟在荒野,去尋覓那遺失的一隻,直到找著呢﹖
5. 待找著了,就喜歡的把牠放在自己的肩膀上,
6. 來到家中,請他的友好及鄰人來,給他們說:你們與我同樂罷!因為我那隻遺失了的羊,又找到了。
7. 我告訴你們:同樣,對於一個罪人悔改,在天上所有的歡樂,甚於對那九十九個無需悔改的義人。」

8. 「或者那個婦女,有十個『達瑪』,若遺失了一個『達瑪』,而不點上燈,打掃房屋,細心尋找,直到找著呢﹖
9. 待找著了,她就請好友及鄰人來說:你們與我同樂罷!因為我失去的那一個『達瑪』又找到了。
10. 我告訴你們:對於一個罪人悔改,在天主的使者前,也是這樣歡樂。」

11. 耶穌又說:「一個人有兩個兒子,
12. 那小的向父親說: 父親,請把我應得的一份家產給我罷!父親遂把產業給他們分開了。
13. 過了不多幾天,小兒子把所有的一切都收拾起來,就往遠方去了。他在那裏荒淫度日,耗費他的資財。
14. 當他把所有的都揮霍盡了以後,那地方正遇著大荒年,他便開始窮困起來。
15. 他去投靠當地的一個居民;那人打發他到自己的莊田去放豬。
16. 他恨不得拿豬吃的豆莢來果腹,可是沒有人給他。
17. 他反躬自問:我父親有多少傭工,都口糧豐盛,我在這裏反要餓死!
18. 我要起身到我父親那裏去,並且要給他說:父親!我得罪了天,也得罪了你。
19. 我不配再稱作你的兒子,把我當作你的一個傭工罷!
20. 他便起身到他父親那裏去了。他離得還遠的時候,他父親就看見了他,他動了憐憫的心,跑上前去,撲到他的脖子上,熱情地親吻他。
21. 兒子向他說:父親,我得罪了天,也得罪了你,我不配再稱作你的兒子了!
22. 父親卻吩咐自己的僕人說:你們快拿出上等的袍子來給他穿上,把戒指戴在他手上,給他腳上穿上鞋,
23. 再把那隻肥牛犢牽來宰了,我們應吃喝歡宴,
24. 因為我這個兒子是死而復生,失而復得了;他們就歡宴起來,
25. 那時,他的長子正在田地裏,當他回來快到家的時候,聽見有奏樂及歌舞的歡聲,
26. 遂叫一個僕人過來,問他這是什麼事。
27. 僕人向他說:你弟弟回來了,你父親因為見他無恙歸來,便為他宰了那隻肥牛犢。
28. 長子就生氣不肯進去,他父親遂出來勸解他。
29. 他回答父親說:你看,這些年來我服事你,從未違背過你的命令,而你從未給過我一隻小山羊,讓我同我的朋友歡宴;
30. 但你這兒子同娼妓耗盡了你的財產,他一回來,你倒為他宰了那隻肥牛犢。
31. 父親給他說:孩子!你常同我在一起,凡我所有的,都是你的;
32. 只因為你這個弟弟死而復生,失而復得,應當歡宴喜樂!」

這一章是以失而復得的喜樂為主線的。這三個比喻都應用於悔改罪人的皈依;浪子回頭的故事發展出天主的愛的主題,並加上大兒子的敵意這份對比。耶穌被「稅吏和罪人」所包圍,導致經師和法利塞人之間的竊竊私語(見7:39)。

耶穌直接地跟祂的聽眾說話:「你們中間有那個人…?」祂所提出的,牧人去尋回一隻迷途羔羊,事實上並非我們一般人所時常會做的,但這「過份的」對個體的關懷所具有的吸引力,則可使聽眾想要認同。霎時間,我們被淹沒於天主的世界之中,看事物和行動的方式都如祂的一般。那牧人的喜樂如同天主的喜樂;祂對個體羔羊的奉獻,把牠帶回羊棧之中,是天主的愛的反映。法蘭斯.湯信(Francis Thompson)的著作《天堂獵犬》(Hound of Heaven)或許是這比喻的評注:天上的喜樂只是在於罪人的心的改變(metanoia:見3:3; 5:32)。「無需悔改」既是反話,更是悲劇。

在第二個比喻中,用的是不同的形象,但異曲同工。那位女人遺失了她十個達瑪(drachmas,即希臘銀幣)中的一個。她反轉她的屋子,就是為尋找這十個銀幣中的一個。或許這是她嫁妝的一部分,所以有著一些情感的價值。她的喜樂,就好像天上為一個悔改的罪人的喜樂一樣。這份喜樂需要分享。為一個人來說,這份喜樂是太大、太多了。她和那位牧人都邀請他們的朋友和鄰人一起參與感恩盛宴。那麼,其餘的九個銀幣和九十九隻羊呢?──難道它/牠們就不重要嗎?當然不是,它/牠們當然重要。但天主國的喜樂常打破一般理性的常規。失去了的,現在就找回了。就像是一條新生命、一次復活,是必須慶祝的。

而這浪子回頭的故事想必是耶穌的眾多比喻中最知名的一個。除了富經典靈修獨到眼光外,這更是文學上的一大瑰寶。透過這故事,耶穌展現出天主國驚天動地的接受能力。這故事的傳統標題太根深柢固,難以更改,但它(浪子回頭;the prodigal son)其實是一次錯誤的起名。這故事是關於一個父親和兩個兒子,而故事的重心是父親對他兩個兒子的極度慷慨的愛(prodigality in love),而非小兒子的揮霍無度。

根據猶太律法,長子(首生子)可享雙倍遺產(申21:17)。所以在這情況下,小兒子只可分得三分之一的財產。「分身家」的這行動通常會等到父親的離世之後才進行的,而且法律中也有規定,若「分身家」於規定時間之前就進行的話,是要被懲罰的。但在這裏,這些都不重要。因著要求他自己的一份財產並離家,小兒子是斷絕他與他家庭之間的關係,好像「堂前三擊掌」。他把所有東西都帶在身上;父親沒有任何合理的希望,認為小兒小會回來。小兒小帶同他自身的一份家產離開,對他父親和兄長來說,也是一份損失,並為後者增添一份仇恨。

我們的想像力可以填充精簡的故事行文:浪費錢財、酒肉朋友,然後破產。對於猶太人來說,照顧豬隻會使小兒子覺得自己叛教(根據猶太律法,豬是不潔的),以及他作為他家庭和天主子民的一份子的身份的喪失。他的身份甚至比豬隻還要低──牠們都可吃豆莢(豬餿),而他連豬餿也沒有得吃。不幸終於使他醒覺。他要回家,至少作一個受僱的傭工。他小心翼翼的就他將要講的話作綵排,他所期望的就只是冷淡的回應和懷疑。但他的父親仍然愛他。他父親日以繼夜地守望,「他離得還遠的時候」父親就看見了他。沒有冷淡的回應,父親跑上前去迎接他的兒子,擁抱他和親吻他。小兒子甚至因此沒有辦法完成他早就綵排好的對話。這次重聚跟厄撒烏與雅各伯的重聚(創33:4)非常相似。雅各伯仍記著他對他兄長所犯下的罪行,並驚怕被奪去性命。但厄撒烏,好像這故事中的父親一樣,只是希望修和。父親的反應是快得不可再快了。他準備好上等的袍、一隻戒指和鞋子,這些都表示出小兒子是家族中的一個兒子而非傭工。父親連想也沒有想過指控斥責,也沒有要求小兒子再證明他堪當這身份。唯一重要的是,他仍活著。那兒子本身就比他曾作的一切都更重要。

若果故事就此停止,即浪子回頭以及父親的真摯的接受,故事看上去已經很完整。但另一個故事緊扣著發生。大兒子的憤怒和自以為是使他忿恨;連他兄弟的歸來也不能使他好好的參與家庭慶祝聚會。讓我再度重申,父親的愛才是故事的主線。父親出去見大兒子,就如他也曾出去見小兒子一樣。父親想他們兩人都開心幸福。大兒子並不可看穿財富,並被自己的自以為是所牽累。父親並沒有否認大兒子的忠誠。父親暗示出,在這特別的時刻,一切都不再重要。一件重要得多的事情正在發生:「我們應當歡宴喜樂!」雅各伯的故事又再浮現眼前。雅各伯後來都發現,好像厄撒烏一樣,重聚的重要。當他發現他兒子若瑟仍然生存時,他忘記了指摘,而只是歡樂:「只要我兒若瑟還在,我就心滿意足了」(創45:28,“It is enough. My son Joseph is still alive!”)。

一個比喻並不是一個寓言(換言之,在比喻中並非每一部分都有其作用),但我們除了透過對小兒子的接受經驗到天上的喜樂外,我們更可把比喻中的父親視為天主,並我們置於故事之中。我們像那位父親嗎?或是大兒子或是小兒子?還是三者都有一點?這麼豐富比喻盡可為每位讀者、為每次的閱讀都發展出新的意思。

梁展熙

參考資料:
- Bergant, D., Karris, R. J. The Collegeville Bible Commentary : Based on the New American Bible With Revised New Testament. (Collegeville, Minn.: Liturgical Press, 1989), S. 235, 761, 963, 1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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