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2月13日 星期六

法規中的意義

古經今讀
丙年四旬期第一主日

法規中的意義

讀經一:申26:4-10

         在連續兩主日讀到先知的職務呼召之後,我們終於暫時離開先知文學,回到《五書》。今天禮儀所選讀的,來自《申命紀》。雖然,我們平時閱讀舊約時,一旦讀到法規條文時,都會覺得枯橾而跳過,但如果嘗試克服這種心理,然後深入了解的話,可能別有洞天。

***

            今天所讀的《申》第廿六章,是頒佈進入應許之地後的日常生活法規(十二至廿六章)的結束。整章共15節,內容有關以民一取得應許之地、開始新生活──從遊牧過渡到農耕──後就要馬上舉行的兩個特別儀式。

            這兩個要在不同時刻不同地點舉行的儀式分別是:一)奉獻大地的首次初果(1-11節);二)首次舉行三年一度的什一奉獻(12-15節)。由於讀經只取自第一部分(4-10節),並有篇幅之限,本文將略去第二部分。

***

1】當你[=以色列子民]進入那塊土地[*1],那[塊]上主你的天主要給你[作為]產業[的土地]時,[當]你擁有她[=土地],在她內居住[時],

[*1]希伯來名詞「ʾereṣ」(lit. land, earth),本義:土地、大地。如上文下理無特別指示,則帶定冠詞的「這/那大地」專指「應許之地」──即客納罕地=以色列的地區。涵義與同在本文中出現的「土壤」不盡相同,見[*2]

            在應許之地內(見:「當你進入那塊土地…」),並在征服了這片土地之後(見:「當你擁有她…」),以及在以民得藉該片土地的出產而維生的時候(見:「在她內居住」),下述儀式就要舉行。首批收成的奉獻要在五旬節(又名:初熟節、七七節[=逾越的七個七天後])舉行(見申16:9-12; 18:4;另見戶28:26)。但值得一提的是,與逾越節和立約儀式紀念不同的是,對未進應許之地的這群梅瑟最後訓言的聽眾來說,初果節是個全新的、從未舉行過的儀式。原因很簡單,在取得土地之前,他們尚未過渡到農耕生活,自然就不會有與收成有關的節日。因此,這項在以民一取得應許之地就舉行的初果奉獻,標誌著以色列民全新的生活的開始。這是自天主許下盟約許諾以來,以民期待已久的。

2】你要拿來那整片土壤[*2]的首批果實──那些你從你的土地[*1]裏帶來的,那[土地]是上主你的天主正要給你的──,你要把她[=首批土壤之果]放進一個籃中。你要走到上主你的天主將會揀選來在那裏建立祂的名字的地方去。【3】你要進到當值的司祭那裏,你要對他說:今天我要對上主你的天主報告,我已進入那塊土地[*1],那[塊]上主向我們的父祖輩[*3]發誓要給予我們[的土地]。

[*2]希伯來名詞「ʾădāmâ」(lit. ground, arable soil),本義:「地面、可耕作的泥土」。

            這節日將在一個祭壇前舉行,但地點天主將會在後來決定。屆時,以民要把初果的一部分放進籃中。而籃中的部分就象徵著他所帶來的全部,然後,每個人都要走到主持祭壇的司祭那裏,在他面前作一段公開宣言。有聖經學者認為(如:Craigie, 1976:320),這段宣言有兩重意義:一)是個人的證詞,他已進入應許之地,而籃中收成就象徵著他已開始經驗到天主所給予的新土地和新生活的祝福;二)是信仰的見證,天主信實地兌現祂很久以前所許下的諾言:把一片土地賜給祂的子民。

4】在上主你的天主的祭壇前,那司祭要從你手中拿走那籃。他要把它放在上主你天主的祭壇前。

            學界無法肯定餘下的儀式如何進行,因為這段文字太過精簡。按這節,司祭從參禮者手中取過籃子,放在祭壇;但根據第10節,是由該參禮者自己把籃放在上主面前(即祭壇前)。有些人認為這是聖經敘述的矛盾之一,或說這是把不同來源(傳統?)的編修留下的痕跡。另一個說法是,行文的本意是,先由司祭把動作和說話做一遍,然後由參禮者重覆。

5】你要回答,你要對上主你的天主說:「我的父祖是個死期將至[*3]的亞蘭人,他下到埃及去,人數不多,旅居[或:僑居]在那裏。在那裏他成了一個大民族,數量龐大。

[*3]希伯來動詞「’-b-d」分詞(lit. perishing),本義:快將死亡的。上譯稍作修飾,以合行文。

         這節所指的是雅各伯,他與兒子們一同進入埃及。在他來到埃及時,已年事相當高(130歲;見創47:9),並快要死去(見創45:28; 46:30)。之所以稱他為亞蘭人,大概是因為他所娶的兩姐妹是亞蘭人。藉原本快將死去的人後裔成了人數多如繁星民族的強烈對比,來帶出天主兌現祂許諾的行動之厲害。至於提到雅各伯家族的僑居身份,則與現在擁有自己土地奉獻農產的後裔作對比。

6】那[些]埃及[人]便虐待我們,羞辱我們。他[們]便把艱苦的奴役加諸我們身上。【7】我們便向上主我們父祖輩的天主高呼號哭。上主便聽到了我們的聲音,看到了我們的慘況,我們的困境,和我們[所受]的壓迫。【8】上主便從埃及領了我們出來,以強壯的手,以伸展的臂,以巨大的恐懼,以徵兆,和以奇事。

   這段宣言從身在客納罕地的雅各伯開始,然後述說他移居埃及。這第二部分則從埃及開始,述說偉大的出谷事件。天主的子民在埃及備受虐待,呼號求救;天主聽見了他們的哭喊,並彰顯大能,把他們從那地方中解救出來。

   從這樣的結構來看,這段宣言的中心思想是為得到土地而謝恩,思路如下(Craigie, 322):一)身為一個細小家族──按古時標準──家長的雅各伯,並沒有土地;二)在埃及中,以色列已成為一個「民族」,卻沒有土地,也沒有得到土地的希望;三)大方恩慈的天主,克服重重阻礙,給予了祂子民一塊土地。

            這段宣言並未有述說以民以往歷史中的所有大事,因為這段宣言是以土地為中心的。

9】祂便把我們帶進了這地方。他便把這塊土地給了我們,一塊流著奶和蜜的土地[*1]。【10】現在,我已把這土壤[*2]的首批果實帶了進來,那[土壤]是上主給予我們的」。你要把它留在上主你的天主面前,你要俯伏在上主你的天主面前。【11】你要因上主給予你和你的家[庭]的好事而喜躍,[包括]你和肋未人和在你們中的異鄉人。

            10節上半部分可算是整段宣言的高峰。在回顧了天主為祂的子民帶來土地的一切事件之後,這片土地上的第一代居民把這土地的首批出產回獻給上主。這肯定是個情感強烈無比的時刻,是人們數世紀以來期盼已久的天主許諾兌現時刻。感恩奉獻也自是應該。這也當然是個喜慶時刻,不單得到土地的人要慶祝,即使肋未人──他們沒有土地──和僑居的異鄉人──沒有土地產權──也可參與其中。

***

            讀聖經中的法規,尤其這段只舉行一次,根本不會再舉行的『沒用』法規,看似沉悶,甚至沒意義。但我相信,聖經之所以保留這些法規,不是為要後人墨守成規的。而是要讓我們明白,當時的人為何寫下並遵行這法規,原因是甚麼,理由又是甚麼。然後,因應各世代的時代徵兆,以體現這些原因和理由的原則來生活。

            願上主祝福你、守護你,願上主使祂的臉光照你,施恩於你,願上主仰起臉眷顧你,賜你平安!(戶6:24-26

梁展熙

參考書目:
  • Brueggemann, Walter. Isaiah 1–39. Westminster Bible Companion. Louisville, KY: Westminster John Knox Press, 1998.
  • Craigie, Peter C. The Book of Deuteronomy, The New International Commentary on the Old Testament. Grand Rapids, MI: Eerdmans, 1976.



原載於:信訊雙週刊第285期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