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經今讀
丙年四旬期第四主日
世代交替
讀經一:蘇5:9a,10-12
今天的禮儀安排,因著某些原因,只聚焦於整個故事的後半部分。如果完整地把這故事(5:2-12)讀一遍的話,我們就發現,這段敘述要處理的,是以色列民如何遵行兩個非常重要的儀式,兩個都跟天主與祂子民的盟約有關,也就是割損和逾越。雖然文中未有直接提及「盟約」二字,但從《舊約》的大脈絡來看(尤見《創》第十七章和《出》十二章),這兩儀式與盟約之間的關係自是顯而易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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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那時候,上主對若蘇厄說:「你要親自製作石刀!去再次替以色列子民割損!」
【3】若蘇厄便製作了利刀。他便在包皮山丘替以色列子民割損了。
[*1] 希伯來原文「ʿărālôt」,是名詞「ʿārlâ」的複數。而這名詞的本義就是包皮(foreskin)。大概是為委婉之故,不少譯本都棄意譯擇音譯(如思高的阿辣羅特山丘)。
如果我們不去質疑《若蘇厄書》的時序的話,即我們把第2節中的「那時候」理解為指第三至四章所描寫的事的話(4:19:「正月初十」),則這次大規模的割損與逾越慶典(5:10:「那月的第十四天」)之間,只差三天。可想而知,在慶典舉行之時,傷口的痛楚仍未完全散去。但這似乎無阻他們參與慶典。
上主要若蘇厄製作的,是「石刀」(見出4:25)。這似乎反映出這儀式時代久遠,在人們較多用石塊(本義:燧石)而不是用金屬來切割的時代就已開始。割損禮,按《申命紀》的說法(10:16; 30:6),是為標誌上主與以色列之間的盟約關係而建立的(創17:11)。這儀式本是把八天大的以色列男嬰的包皮割去。
上主對若蘇厄的命令:「你要親自再次替以色列子民割損!」,乍聽起來很奇怪。割禮怎能行兩次呢?但根據第5節,所有從埃及離開的以色列民都已受了割損。知道這資訊,我們便明白上主的命令。
接著,若蘇厄執行了上主的命令。他製了石刀,並在包皮山(見[*1])上為以色列民行了割損禮。旁述在這裏用的,大概是學界所稱的預寫法(proleptic),指出這山丘是因為這次事件而得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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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這就是若蘇厄進行割損的理由:從埃及出來的整個人民中的男性,[即]所有[能上]戰場的人,[都]在曠野中、在離開埃及的路上死去了。【5】所有出來的人民都是受了割損的。[但]所有出曠野中、在他們離開埃及途中所出生的[人]都尚未割損。【6】因為以色列子民在曠野裏走了四十年,直至所有人,那些從埃及出來的[能上]戰場的人,那些不聽上主聲音,都[死]盡了。上主曾對他們發誓,祂將不會讓他們看見那土地,那[塊]祂曾向他們祖先發誓要給他們的[土地],一片流著奶和蜜的土地。【7】祂高舉了他們的子孫,取代他們的位置。若蘇厄所割損的就是他們[=子孫]。因為他們仍有包皮[*2],因為他們在路上未受割損。
[*2] 希伯來形容詞「ʿărēl」,很明顯是與名詞「ʿārlâ」(包皮)字源相同。幸見《思高》於此並沒委婉,反而葡譯本《Difusora Bíblica》則取委婉譯法:「incircunciso」。
於此,這段敘述為這次大規模割損作出解釋。文字提醒我們:「從埃及出來的整個人民中的男性,即所有能上戰場的人,都在曠野中、在離開埃及的路上死去了」(4節)。往後數節將會解釋這是甚麼意思。至少,這馬上讓我們記起,以色列民在曠野浪蕩期間的作反(見戶14:28-32)。可見,這段落極富勸告意味。
第5節必須與第6節一起讀,因為後者給予我們前者的史觀背景:曠野中浪蕩四十年。在這段時間內,那些從埃及出來的成年人都已死光了。後者又提到以民不聽從上主的聲音。這使我們記得戶第十四章以及那十二偵探的故事。已故荷籍舊約學者華斯特拉(Woudstra, 1981:101)認為,也許作者的意思是,由人民違抗上主所招致的浪蕩時期,是一段天怒的時間,因此天主與以色列之間的盟約標記不能施行。至於舊約總體來說對這段曠野時期的看法,時好時惡(試比較歐2:16[14]; 13:4;耶2:2與則20:6-26;詠第一0六篇)。
第6節的重要性,也在於它一方面肯定了,那曾向以民祖先發誓要給予他們一塊流著奶和蜜的土地的上主,同時也是那發誓不會讓他們有眼看那塊土地的上主。這就說明了上主的盟約許諾是有條件的,只是這與恩寵之上原則未必有所抵觸而已。
天主對以民祖先的誓言載於創15; 22:16-18; 26:3;出32:13。天主恩待以色列的做法,見於「祂高舉了他們的子孫,取代他們的位置」。由此看來,在先知文學中相當突出的遺民復興思想,早已在出谷和征服事件中埋下種子。這一段以第7節的「若蘇厄所割損的就是他們。因為他們仍有包皮」作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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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當所有人完成了割損,他們留在帳營下,直到他們康復為止。
由於沒有麻醉技術、切割用具簡陋、技巧不及今天,讓割損儀式的痛楚(見創34:25)迫使人們留在住處,一段時間之內難以走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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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上主便對若蘇厄說:「今天,我從你們[身上]滾走了[*3]埃及的恥辱」。他便稱那地方的名字為基耳加耳[*4],直到今天。
[*3] 希伯來動詞「g-l-l」(lit. to roll away [like a stone]),本義:[如石頭般]滾走。如見:「你們把幾塊大石滾(g-l-l)到洞口」(蘇10:18;《思高》譯)。葡譯本《DB》取了個折衷的譯法:tirar(=to take away, to remove),即:拿走、移除。
[*4] 希伯來名詞「gilgāl」,來自動詞「g-l-l」,見[*3]。
想深一層,我也同意美籍舊約學者克理察(Creach, 2003:56)的看法:《蘇》第五章的故事,雖然具體內容是割損和(下面的)逾越,但其實它的真正的課題很可能是世代交替。割損禮發生的時間點:「那時候」(2節),指的是剛剛渡過了約但河(三至四章)的時候──以河為分野的兩代人,一邊是注定過不了河的,親身經歷出谷的一代,以梅瑟為代表;另一邊是出生(或成長)於曠野四十年浪蕩路上的一代,以若蘇厄為代表。再加上故事明確把地點定在基耳加耳──是個過了約但河之後就到的地方(見地圖上的吉甲[=基耳加耳])。事實上,基耳加耳(Gilgal)是來自動詞「滾走」(見[*4]和[*3])。換言之,這地方是因為若蘇厄在那裏為以民割損從而「滾走了(g-l-l)埃及的恥辱」而得名的。
至於「埃及的恥辱」意何所指,學界仍未有定案。但可能性有三。一)《創》曾有提過雅各伯的女兒要嫁給一個「沒有受割損」的人是一種恥辱(創34:14)。但這無法放進蘇的脈絡,以作解釋。故不通。二)是較常見的說法,認為這恥辱指的是以色列子民在埃及所作的奴役──【澳門教區主日彌撒經書更刻意加上「(為奴)」,以作強調】。此說的難點在於,以色列民早在離開埃及時,已不再受埃及的具體奴役所壓榨。三)是埃及人的揶揄。此說尤見於《戶》第十四章。話說在曠野期間,以色列民思埃及病忽然又發作。上主大怒,欲降瘟疫滅之。梅瑟對說:「埃及人如果聽說這事,……必要議論說:『由於上主不能引這民族進入他對他們所誓許的地方,就在曠野將他們殺了』」(戶14:13-16)。換言之,以民得進應許之地,自是堵住了這些流言。畢竟,誠如我在前一兩篇中曾提到過的,真正的施救──尤其在政治經濟層面──出手把受害者解除險境(rescue from)只是任務的一半,還要讓受害者能夠好好生活(rescue to)才是真正的大功告成。言則,出離埃及屬前者,現在以民終於進入應許之地則是為後者。四)是以色列子民的信心不足,以至他們要不自製神祗,要不時常嚷著要回埃及。
雖然解釋是眾說紛紜,但除了明顯說不通的(一)之外,其實餘下三說是可以並駕齊驅的。的確,它們並不互相抵觸。而且,如克理察所言(57),《若蘇厄書》的神學觀是由多角度構成的。《蘇》認為親身離開埃及的那一代以色列人未能真正擺脫埃及奴役束縛的烙印。這是因為他們在得到擁抱應許之地的自由(=return=機遇)之前他們不願意接受當中所涉及的風險(=risk=危機)。到此,財務管理教科書中的一句常見金句就可幫助我們理解這狀況:「risk and return go hand in hand」(=風險回報並肩同行)(如見:Chandra, 2008:204)。其實,套用中國傳統的話,就是:「不入虎穴,焉得虎子」(《後漢書‧班超傳》)而已。
一以貫之,親身出離埃及的那一代,背負著他們一生也放不下的恥辱──或更好說包袱,因此他們必須被判『死刑』,不得眼看上主諾言的兌現:進入應許之地。這件憾事,唯有由下一代來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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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以色列子民便在基耳加耳紮了營。他們便在那月的第十四天、在傍晚、在耶里哥平原上舉行了逾越節。【11】正正就在那一天,在逾越節的翌日,他們便吃了大地的產物、無酵餅和烤穀。【12】第二天,當他們吃了大地的產物時,瑪納便停了。以色列子民不再有瑪納。那一年,他們便吃客納罕地的出產。
已受割損,是參與逾越慶典的先決條件(見出12:48)。雖然敘述中並沒有明確地把割損禮和逾越節連起來,但在2-7節行文中多次提到出離埃及,再加上在較早前(4:23)有提到「紅海」,似乎已暗中讓讀者思路為逾越慶典作好準備。因此,「以色列子民便在基耳加耳紮了營。他們便……舉行了逾越節」(10節)。逾越節的含意早在《出》第十二章已有所解釋:它紀念毀滅使者(天主的使者=[俗稱]天使)在殺死埃及地上的一切首生的同時,越過以色列民的家門,讓他們免於災難一事。
這次逾越節是在當月的第十四個傍晚舉行。這個月是以色列曆一年的第一個月(見4:19)。舉行的地點是「耶里哥平原」。如地圖所示,這平原是在約但河和基耳加耳(圖中=吉甲)附近。
到這一刻,曠野時期終於結束。「正正就在那一天,在逾越節的翌日,他們便吃了大地的產物、無酵餅和烤穀」(11節)。根據肋23:6,無酵節在此月的第十五天開始,為期七天。在人們吃大地初果之前,必須先交由祭司獻祭(見肋23:10-11, 14)。這裏並沒有交代儀式的細節。看來,作者關心的是事情發展的三大步驟:逾越慶典、取食客納罕地出產,以及支持以民浪蕩曠野的瑪納終於停止。換言之,作者想強調的,是一個新開始已展現眼前。
全段的最後一節,補充了重要的一點:瑪納的停止。然後,該節再重申:「以色列子民不再有瑪納。那一年,他們便吃客納罕地的出產」。這標誌著一個時代的結束,同時又是一個新時代的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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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代交替的過程是緩慢的。兩代之間的利益和價值時有重疊。正正因此,這故事(蘇5:2-12)所提出的觀點是驚人的:曠野的那一整代人,一個也進不了應許之地!當然,有他們在曠野中的叛變故事(戶14:30;申1:35)在先,這樣終極的決裂也是有跡可尋的。然而,到了蘇5:2-12,曠野時代正式告終:不得進入應許之地的一代,與已然進入應許之地的新一代之間的鴻溝──過約但河──已經出現。這是本書要點──除著梅瑟之死,他的那代人的時代也已進入倒數(蘇1:1-2)──的具體實現。這世代交替的過程由三部分組成:首先,若蘇厄替那些在曠野出生的以色列人割損,這樣就清楚表示,所有與梅瑟一同出離埃及的已受割損的人已經全數死去(5:2-9);然後,若蘇厄帶領剛剛受了割損的以色列民舉行首個在客納罕地(=應許之地)中的逾越節;最後,這次慶典同時觸發那支撐以民曠野生活的瑪納的正式停止。至此,世代交替正式完成。
願上主祝福你、守護你,願上主使祂的臉光照你,施恩於你,願上主仰起臉眷顧你,賜你平安!(戶6:24-26)
梁展熙
參考書目:
- Chandra, Prasanna. Financial Management: Theory and Practice. 7th edition. New Delhi: McGraw-Hill, 2008.
- Koehler, Ludwig, Walter Baumgartner, M. E. J. Richardson, and Johann Jakob Stamm. The Hebrew and Aramaic Lexicon of the Old Testament. Leiden; New York: E.J. Brill, 1999.
- Woudstra, Marten H. The Book of Joshua. The New International Commentary on the Old Testament. Grand Rapids, MI: Eerdmans, 1981.
載於:《信訊雙週刊》第28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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